光智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3-06-02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光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 154.783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612.50 万
股的 1.14%;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为:69 人;
3、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二);
4、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智科技”)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哈
1
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4.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12.50 万股的 5.25%。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71.4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42.86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4.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12.83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公司控
股孙公司安徽光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智”)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中飞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6.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权益分配情况: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划公告日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董事、安徽光智
刘留 中国 97.09 13.59% 0.71%
董事长
侯振富 中国 董事 97.09 13.59% 0.71%
副总经理、安徽
尹士平 中国 32.00 4.48% 0.24%
光智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81 人) 345.26 48.34% 2.54%
预留部分 142.86 20.00% 1.05%
合计 714.30 100.00% 5.25%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
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1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中飞股份”为公司曾用简称。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禁售期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含)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
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
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3)本激励计划的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中飞新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8.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安徽光智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安徽光智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1
第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5.7%;
2、以安徽光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安徽光智
首次授予的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15.7%。
限制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以及在 2021 1、以安徽光智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2
年 10 月 31 第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23.5%;
日(含)前 2、以安徽光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安徽光智
授予的预留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3.5%。
限制性股票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安徽光智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3
第三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85.2%;
2、以安徽光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85.2%。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安徽光智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2
第一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23.5%;
在 2021 年 10
2、以安徽光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安徽光智
月 31 日(不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3.5%。
含)后授予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的预留限制
1、以安徽光智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3
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85.2%;
2、以安徽光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85.2%。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安徽光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
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安徽
光智的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安徽光智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
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分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
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若激励对象在上
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监事会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离职,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 名调整为 78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总数由714.30 万股调整为 698.12 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571.44
万股调整为 558.5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42.86 万股调整为 139.62 万股。
6.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40 名激励对象 139.62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格的
激励对象共计 7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5.4317 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7.0590 万股。
8.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作废 8 名因个人
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8.57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作废因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不能归属的 226.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245.2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7 月 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58.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3,612.50 万股的 4.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数的 80.00%。
3.首次授予人数:78 人
4.首次授予价格:12.8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 占授予时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出权益 司股本总额
(万股) 数量的比例 比例
董事、安徽
刘留 中国 97.09 13.91% 0.71%
光智董事长
侯振富 中国 董事长 97.09 13.91% 0.71%
副总经理、
尹士平 中国 安徽光智副 32.00 4.58% 0.24%
总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75 人) 332.32 47.60% 2.44%
合计 558.50 80.00% 4.10%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
象离职,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 12.94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
调整。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 名调整为 78 名,授予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总数由 714.30 万股调整为 698.12 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
数由 571.44 万股调整为 558.50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142.86 万股调整为 139.62
万股。
2.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归属资
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7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5.4317 万股;本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
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7.0590 万股。
3.2023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作废8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57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意作废因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不能归属的226.66万股限制性股
票,共计作废245.23万股限制性股票。
4.在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后的限制性
股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6482万股,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
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7835万股,归属人数为69人。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
数量为 165.4317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5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5 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
(三)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如下: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情况说明如下:
序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号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情形的; 形,满足归属条件。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归属业绩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1、以安徽
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光智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安徽光智
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5.7%; 兴 华 审 字 ( 2022 ) 第
第一个归属期
2、以安徽光智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
012571 号】:
数,安徽光智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3 分别不低于 115.7%。 安徽光智 2021 年营业收
注: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安徽光智的扣除非经
入为 556,939,937.96 元,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
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 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
安徽光智的营业收入。
138.04%,满足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目标的归属业绩条
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的归属前一年的考核结果确认其归
属系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分 2022 年度,首次授予的激
别对应考核结果如下表所示: 励对象中,75 名激励对象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绩效考核为“合格”,本
4
期限制性股票可全部归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属;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得归属。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不
合格,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
手续。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流通日:202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二)
2.归属数量:154.783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3,612.50 万股的 1.14%;
3.归属人数:69 人
4.授予价格:12.8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实际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的限 本次归属数量占
姓名 国籍 职务 授的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董事、安
刘留 中国 徽光智董 97.0900 29.1270 30.00%
事长
侯振富 中国 董事长 97.0900 29.1270 30.00%
副总经
理、安徽
尹士平 中国 32.0000 9.6000 30.00%
光智副总
经理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 66
289.7650 86.9295 30.00%
人)
合计 515.9450 154.7835 30.00%
注:1、上表仅包含符合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且完成缴款认购的激励对象具
体情况。
2、本次归属后,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剩余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共计 214.9144 万股。
七、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二)。
2.本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再设置禁售期。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
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八、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光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39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止,公司原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 75 名中 6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全部限制性股票,共放弃股份数合计 106,482 股。实际收到剩余 69 名认购人以货币
资金缴纳的 1,547,835 股认购款,共计人民币 19,858,723.05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人民币 1,547,835.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8,310,888.05 元。
截至目前,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
成。
九、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 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697,500 0.51 0 697,500 0.51
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697,500 0.51 0 697,500 0.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5,427,500 99.49 1,547,835 136,975,335 99.49
三、总股本 136,125,000 100.00 1,547,835 137,672,835 100.00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变动”尚未考虑归属后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锁定股份情况,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1,547,835 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136,125,000 股增
加至 137,672,835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 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作废及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7 月 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
依据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39 号)。
特此公告。
光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