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0-24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8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2023
年 6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
为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
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33,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
为人民币 83,000 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并授 权董事 长签 署相关 协议或 文件。 具体内 容详 见公司 在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以下简称“科
农行肥东支行”)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创云网”)、控股子公司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创”)
提供担保事宜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国创云网、中科国创与科
农行肥东支行在一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分
别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00 万元。本次担保均系原担保合同已到期,公司继续
为国创云网、中科国创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 万元,由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新担保”)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该笔授信向高新担保提供连带
责任反担保。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合同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剩余可用 截至目前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担保金额 担保额度 保余额
资产负债率
科大国 为 70%以下 50,000 28,857.14 2,000 19,142.86 12,876.66
创软件 的下属公司
股份有 资产负债率
限公司 为 70%以上 83,000 56,900 0 26,100 45,135.26
的下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2、保证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分别为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
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000 万元、2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含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和罚息,以实际清偿时的未清偿余额为准)、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债务人应
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7、保证期间:(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
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每期债务
的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4)银行承兑汇票敞
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5)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三年。(6)债
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二)与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
容
1、反担保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人: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借款人: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4、贷款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5、反担保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6、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最高债权本金金额及利息、违约金、费用等。
8、保证期间:担保人依据合同约定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起三年;
如主债务是分批到期的,则担保期间为担保人分批向贷款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次日
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58,011.93 万元,全部
为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9.83%,公司及下属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2、公司与合肥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