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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国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杨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结项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冯   华:_________



                        李姚矿:_________



                        肖成伟:_________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