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3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
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出售资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获得
的资金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
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具备合理
性。本次资产出售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田联房、黄英海、杨国梅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