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999 号 4 幢 6 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05,373,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628,635,340 股的 32.6697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96,34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67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09,023,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29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96,34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67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96,349,1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267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26%;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2169%;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8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0,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55%;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47,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789%;反对 502,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2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612,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297%;反对 7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588,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2107%;反对 760,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89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26%;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2169%;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8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26%;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2169%;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8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84%;反对 49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5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851%;反对 496,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1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04,87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84%;反对 496,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853,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4851%;反对 496,1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514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04,618,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26%;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5,594,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2169%;反对 754,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783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泽铭、李瑞鹏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