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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瀚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7  

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3-083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 25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2,149,5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627,965,772    股的 22.6365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30,625,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70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1,523,8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95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0,625,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70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表 决 的 中小 股 东共 12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的公司股份数
30,625,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70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2,125,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832%;反对 23,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01,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9219%;反对 23,9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07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逐项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选举花贵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4,861,41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0.80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7,5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8978%。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选举侯利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14,847,31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0.793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23,42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0.851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侯珊珊、李瑞鹏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
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