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2023-05-26
证券代码:300801 证券简称:泰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水处理剂
系列产品项目之羟基乙叉二膦酸(HEDP)、聚环氧琥珀酸(钠)(PESA)、二
氯丙醇一期 5 万吨。
2、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之二氯丙醇二期 5 万吨。
3、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科技”)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
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部分产品项目予以延期、终止。本次事项尚需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 30.42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912,600,000.00 元,
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 55,904,716.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56,695,283.02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
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970,883.02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
843,724,400.00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
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49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
项,“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募投项目之“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有资金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完成时间 备案单位及文案号
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
水处理剂系列
32,488.02 1,634.01 30,854.01 2023 年 5 月 31 日 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号:
产品项目
2017-370400-26-03-014314
注:募投项目之“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已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调整,上表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计划完成时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
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三)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募投项目仅有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尚未结
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229.22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均为活期存款。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进度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30,854.01 28,320.50 91.79%
二、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实际进展及拟延期、终止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投资进度为 91.79%,
2
部分产品项目已完工,部分产品项目拟予以延期,部分产品项目拟予以终止,具
体情况如下: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产能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万吨/ 完工/延期情况
年)
2-膦酸丁烷-1,2,4-三羧酸
2.5 已完工
(PBTCA)
原有项 结合市场需求安排项目
目升级 建设进度,该项目目前
改造 羟基乙叉二膦酸(HEDP) 4 处于设备安装技改中,
拟延期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新增绿 谷氨酸二乙酸四钠
2 已完工
色螯合 (GLDA.NA4)
剂产品 甲基甘氨酸二乙酸三钠
2 已完工
产能 (MGDA.NA3)
丙烯酸-2-丙烯酰胺-2-甲基丙
2.1 已完工
磺酸共聚物(AA/AMPS)
新增高
水处 聚天冬氨酸(钠)(PASP) 2.5 已完工
效无磷
理剂
水处理
系列 聚琥珀酰亚胺(PSI) 1 已完工
剂产品
产品
产能 因工艺优化做设计变
项目 聚环氧琥珀酸(钠)
5.5 更,拟延期至 2024 年 5
(PESA)
月 31 日
新增固 HEDP.Na4 固体颗粒 2 已完工
体颗粒 PESA 固体颗粒 2 正在进行试生产
产品产
PAAS 固体颗粒 1 已完工
能
一期 5 万吨项目处于设
备升级改造中,拟延期
二氯丙醇 10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产业链 二期 5 万吨项目因市场
延伸 原因拟予以终止
亚磷酸 5 已完工
亚磷酸(固体) 3 正在办理试生产手续
三、拟延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延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审
慎作出的决定,未改变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由于项目后续具体建设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延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延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作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部分产品延期、终止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和科技水处理剂系列产
品项目部分产品延期、终止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
定,未改变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中泰证券同意泰和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终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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