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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伟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3-07-04  

                                                    证券代码:300919               证券简称:中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 2023 年 6 月 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3.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6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

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4.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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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拟授予的 4.9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8 名变更为 1,478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91.2520 万股变更为 786.3240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

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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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拟授予的 4.9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8 名变更为 1,478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91.2520 万股变更为 786.3240 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

次调整的具体内容、本次授予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授予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中伟股份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的核查意见;

    5.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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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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