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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辉安防: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069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7 月 31 日,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988,349.70
 元,母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43,228,310.86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01,447,396.9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400,762,805.29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恒辉安
 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近三年的实际分红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45,574,50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822,980.2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该方案合法、合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
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
东合理回报,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
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股东投
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