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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医药: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1015          证券简称:百洋医药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23194          债券简称:百洋转债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52,51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7.6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 400,126,2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相应调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
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1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6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858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52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6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29                    百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             08*****716                北京百洋诚创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3             08*****563            天津晖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31            天津皓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770            天津晖众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创
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百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百洋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开封路 88 号
    咨询联系人:刘妮娜
    咨询电话:0532-66756688
    传真电话:0532-67773768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