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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洋医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23-06-20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752号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   录              页次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1-2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752号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
定编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
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发表独立的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鉴证报告第1页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 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 ○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第2页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青
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3号)同意注册,公司
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8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5,221.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0日全部到位,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0日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1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额

 1     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65,192.34                   50,000.00

 2     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                       11,595.47                   10,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5,500.00                   24,721.15

                      合计                    102,287.81                      85,221.15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专项说明第1页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
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4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款 项 合 计 人 民 币22,197,667.70 元 , 本 次拟 置 换 人 民 币
22,197,667.7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本次拟置换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
                                                                       募集资金金额
                                                        额

        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
  1                                      65,192.34          50,000.00             -
        目


  2     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             11,595.47          10,500.00      2,219.77



  3     补充流动资金                     25,500.00          24,721.15             -

              合计                         102,287.81          85,221.15     2,219.77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专项说明第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