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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06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徐信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张献军先生、
杨进松先生、鲍朝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
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均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和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
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信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献军先生、杨进
松先生、鲍朝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勇、董中浪、戴扬

                                                        2023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