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5-18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是在提名人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的基础上进行的,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合法、有效。
2、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
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王洪波先生、颜洪波先生、余红峪女士、卢孝州先
生、徐信荣先生、甘仲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提名董中浪先生、戴扬先生、杨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董中浪先生、戴扬先生、杨勇先生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勇、董中浪、戴扬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