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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船智能:合规管理制度(2023年6月)2023-06-02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2023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合规管理机构与职责 ............................. 2

第三章 合规管理制度建设 ............................... 6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 7

第五章 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环节及人员 .................. 12

第六章 合规文化与培训 ................................ 16

第七章 合规监督管理 .................................. 17

第八章 附 则 ........................................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着力推进法治央企建设,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包括董事会办公室、

战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党群工作部、行政部、保密

办、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质量安全环保部、法律合规部、纪检部、

审计部、销售体系、智能烟草事业部、智能物流事业部、智能产线事

业部、服务事业部、智能装备事业部、电子电控事业部、技术中心、

采购中心、工程中心,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经营管理行

为及其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军队

条令条例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员工在经营

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受到相关处罚、造成经济或声

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

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

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

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坚持全员合规、合规从管理层做起,全面构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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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体系,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

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五条 合规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

治国战略部署及法治央企建设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

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单

位、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根据内外环境变化,

明确并适时调整合规管理重点,通过抓重点,带动和促进全面合规。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的要求,明确

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和监督部门的职责,严格落实员

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合规管理应与法律、纪检、审计管理等工

作相统筹、相衔接,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章 合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

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水平。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工作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相应职责,推动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公司应当严格落实军队相关条令条例规定,军工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推动贯彻落实军队相关条令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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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主要

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重要制度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第八条 公司经理层负责落实董事会有关决策,拟订合规管理基

本制度、合规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按权限对违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提出

处理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涉及合规管理事项。

    第九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

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

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该部门、该单位推进法治建设

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

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条 公司设立合规委员会,与法治建设委员会合署,统筹协

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建议,统筹协调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处置应对。

    合规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法律合规部。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结合实际设立合规总负责人,不新增领导岗

位和职数,对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指导公司加强合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按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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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必须管合规”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合规管理,在合规

管理工作中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公司合规管理要求,建立完善本业务领域合规管理制

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编制重点岗位合规职责清单并组织执行落实。

       (三)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审查。

   (四)做好本业务领域合规风险防控,开展本业务领域合规培训

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

       (五)发现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组织或配合违规问题的调查

及整改。

       (六)开展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业务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

查。

       (七)向法律合规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业务的合规

管理计划、建议、总结等。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设置法律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

干担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推动本部门、本单位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及

内部规章制度开展经营管理行为合法合规性审查。

   (二)负责与法律合规部沟通衔接,并于每月最后一天向法律合

规部报送汇总信息,及时、定期通报本部门本单位、本业务领域合规

风险事件,推进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合规管理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

相关法律合规风险研判会议。

   (三)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合规规范清单制定、合规风险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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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合规要求融入业务制度及流程等。

   (四)统筹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合规管理具体事宜,包括《合

规手册》使用、合规培训、合规考试、合规承诺以及不合规行为跟踪

记录等。

    (五)其他应当履行的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负责落实组织

协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起草合规管理制度、

合规管理年度计划及工作报告等。

   (二)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组织制定及更新合规管理

规范清单,组织开展重大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

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三)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

    (四)组织开展合规检查与考核,督促违规整改和持续改进。

   (五)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组织或参与违规行为调查。

    (六)组织或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

    (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合规咨询

与支持。

    (八)其他相关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纪检和审计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

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涉及境外重大项目的相关单位应当明确境外合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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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做好境外法律法规、商业政策、财

务金融、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合规尽职调查,切

实防范境外合规风险。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合规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对员

工的综合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及绩效评定方式。
                    第三章 合规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八条 公司结合管理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二)合规管理手册。

   (三)针对重点领域制定的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及分领域合规管理

规范或指南。

    (四)需制定的其他相关制度和流程。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经营范围、业务规模及所适用的法律、规则

和准则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九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针对工程建

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劳动用工、销售采购、投融资

等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梳理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以

及公司规章制度等合规要求,制定合规管理操作细则或指南。

    第二十条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结合职责、业务范围梳理本

部门、本单位或本领域适用的主要内外部合规规范,形成具有针对性、

指导性、实用性的合规规范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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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承诺机制,按

照合规管理全员覆盖、避免利益冲突原则,应在全体员工建立劳动关

系时按照岗位职责、合规规范和合规管理要求签订合规承诺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风险评估预警

机制,全面梳理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结合公司风险管理

制度有关要求,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系

统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发布预

警;针对发现的或发生的重大合规风险及时报告,并明确风险防控责

任,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尽最大可能降低风险影响;针对重大或反复

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

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审查机制,将

法律合规审查作为规章制度制定、重要决策事项、经济合同签订等经

营管理行为的必经程序,及时对不合规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未经法

律合规审查不得实施。针对同一事项,应出具一份法律合规审查意见

书,对合法性、合规性及存在风险一并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对须经法律合规审核的事项,由各

部门、各单位完成法律合规性审查后,填写《法律合规审核表》,对

合法合规风险进行分析揭示,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并将相关材料一并

报法律合规部进行法律合规审核。

   对于重大复杂或专业性强且存在重大合规风险的事项,法律合规

部可按照相关制度聘请专家、律师、专业机构召开论证会后形成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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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合规检查机制,对

各部门、各单位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督促

检查,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公司加强对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

违规问题的单位的重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深入查找根源,完

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

   合规检查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与业务检查、内部审计、专项监督

检查等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涉及业务领域的合规检查工作应当

统筹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合规检查报告等资料应当实现部门

间共享。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合规自查,查找经营管理中的合

规风险及违规问题,分析原因,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

对于经合规检查评估发现合规管理存在空白、制度流程不完善、合规

要求执行不到位、有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等情形的,

法律合规部可以采取风险提示、情况通报、合规管理负责人约谈等方

式予以督导。

    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提示、情况通报、合规管理负责人约谈

等方式要求其限期整改后,结合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拖

延搁置等情况,法律合规部可向相关部门提出采取绩效考核扣分、向

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等方式予以督导。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合规管理体系

有效性评价,针对重点业务合规管理情况适时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评

价结果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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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

设重要内容,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职责履行情况,纳入考核体

系。

       (一)将合规经营管理情况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核和经营

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视违规事项造成负面影响程度,处罚扣分

或降低考核等级;

       (二)将合规经营管理情况与合规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各部门、各

单位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建立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按要求向法律合规部提交本单位年度合规管理

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合规管理制度制定、评估和修订情况。

       (二)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落实情况。

       (三)合规性审查情况。

       (四)本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情况。

       (五)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六)合规教育培训情况。

       (七)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可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法治工作总结内容

一并报送公司。法律合规部每年年底汇总分析全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情

况,完成公司年度合规管理报告。

       第三十条 公司加强合规风险应对管理。发生一般合规风险事件,

有关部门、单位应于当日报告法律合规部,并同时制订应对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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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妥善处置、化解。

    有关部门、单位发生重大合规风险事件的,应在事件发生后 6

小时内或按照有关规定报告本部门、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同步告知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并在事件发生后 1 个工作日内形成

书面专题报告报法律合规部。由合规委员会统筹领导,法律合规部组

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配合,最大限度化解风险、降低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是指公司各部门、

各单位因自身发生不合规行为或事项,导致以下方面的处罚、损失或

负面影响:

    (一)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损失(重大损失为直接或间接产生

金额 1000 万元(含)以上)或以下等同情形:

    1、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2、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3、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4、公司作为原告/被告开展重大诉讼、仲裁。

    5、公司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

    6、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7、被司法接管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

    (二)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生产经营事项:

    1、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企业面临被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营业证照或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或者被行政处罚金额达 100 万

元人民币的。

    3、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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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受到境内严重市场准入限制或被采取严重信用惩戒措施的;

       5、受到境外国家、地区或国家组织出口管制、贸易制裁的。

       6、在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或有关各方就

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

重大事件发生前,发生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

闻、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的。

       7、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

响其履行职责。

       9、除董事长或者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

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

责。

       10、被媒体大范围负面报道引发舆情的。

       11、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其他可能对公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12、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第三十二条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大合规风险事件基本描述,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相关责

任人和具体经过。

       2、可能或已经形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程度的估计。

       3、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后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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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及时关注信息化建设进

程,加强法律合规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

控措施嵌入流程的方式方法,并推动与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其

他业务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

监测。

    第三十四条 全体员工应当熟悉并遵守与本岗位职责相关的法

律法规、内部制度和合规义务,依法合规履行岗位职责,接受合规培

训,对自身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五条 公司建立合规工作会议机制,通过合规委员会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合规管理员会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研究、指

导、协调、部署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

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协同运作,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

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章 合规管理重点领域、环节及人员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在

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

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第三十八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

合规管理:

    (一)法人治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及经理层的运作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议事制度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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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制定、完善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信息披露范围、义务主体、信息报告制度等,规范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主动报告、审查需信息披露事项,依

法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三)关联交易。制定、完善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

梳理确认关联方体系,明确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

回避表决制度,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

   (四)市场交易。完善产品、产权、股权、资产、服务等交易管

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

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严格规范经营、采购、工程建设、

招投标等活动。

   (五)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

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六)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

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

收法律政策。

   (七)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

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八)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

转让,加强商业秘密和商标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

发生侵权行为。

    (九)干部任用。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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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人选严格把关;执行交流、回避、任期、退休、干部选拔任用请示

报告制度,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十)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关

系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既要切实保障劳动

者合法权益,也要正当维护用人单位利益。

   (十一)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完善生产规范和安全环保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

问题。

   (十二)保密保卫。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保密保卫法律法规和制度

要求,增强反奸防谍意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

防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

规管理:

   (一)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各

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改革重组、资本运作、投融资、重大项

目等决策事项的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二)合同管理环节。明确合同各方的责权利,加强合同谈判、

起草、审查、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管理,确

保合同合法、规范和严格履行。

   (三)生产运营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

督检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照章办事、按章操作。

   (四)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

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五)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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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单位应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

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应切实提高合规

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

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合规风险较高岗位人员。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明确

界定合规风险较高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合规风险较高岗

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监督检

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海外人员。严格海外人员岗前合规培训和任职期间合规监

管,确保遵守我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

    (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单位应当强化海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

管理。加强对外贸易、境外投资、海外运营以及海外工程建设等行为

的合规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海外投资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禁

止性规定;不断健全海外合规经营的制度、体系、流程,重视开展项

目的合规论证和尽职调查,依法加强对境外机构的管控,规范经营管

理行为;定期排查梳理海外投资经营业务以及境外资产的风险状况,

重点关注投资保护、市场准入、外汇与贸易管制、环境保护、税收、

劳工等高风险领域以及重大决策、重大合同、大额资金管控和境外子

企业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合规风险,及境外资产面临的重大合规风

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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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合规文化与培训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依法合规、诚实守信

为准则,牢固树立“合规在心中、时刻敲警钟”,“人人合规、事事合

规”,“不为获利而违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着力加强全

体员工合规教育,大力培育合规文化。

    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合规管理知识,增强合规意识,掌握与自身

工作职责相关的合规要求,在履职履岗过程中充分识别、主动防范与

积极应对合规风险,禁止违规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各级领导干部应发挥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学规知规守规,

把合规教育和合规文化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第四十三条 公司制定发布合规手册,明确全体员工普遍遵循的

合规行为规范,倡导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手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公司将合规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普法规划,

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合规宣传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意识,不断

强化全员合规理念。同时应把握好工作重点,突出加强对重点人员的

合规教育培训。

    第四十五条 大力开展全员合规培训,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建立

制度化、常态化的合规培训机制,加强合规手册、合规规范清单及相

关合规要求的培训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合规风险较高岗位人员的合规培训。将合规知识

纳入公司党委中心组及党支部定期学习计划,列为各级领导干部、优

秀年轻干部、干部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对高风险领域、关键岗位人

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合规培训,增强合规意识和防范合规风险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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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

       业务部门应当根据业务领域合规风险状况和管理要求,组织开展

专业合规培训。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必须了解的合规知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

和海外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合规考试,考试结果作为对

员工合规评价结果的内容。

       第四十七条 公司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鼓励员工

提出改进合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
                       第七章 合规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公司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邮箱或信箱,法

律合规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违规举报,并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因违规行为造成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移交责任追究部门;

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规定移交纪检部。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

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九条 公司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

职报告,将员工合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合规评价结果应作为职

务任免、评先选优和奖励惩处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五十条 公司及各部门、各单位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

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由违规责任追究机构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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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公司建立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

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

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二条 法律合规部履职不当,因未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合法

合规审核、未接受承办部门合法合规审核申请或审核不准确,造成重

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各相关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本制度制定合规管理

具体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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