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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船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02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本次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
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徐信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勇先生、张志国
先生、杨进松先生、张献军先生、鲍朝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继武先生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姜荣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勇、董中浪、戴扬

             2023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