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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船智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11-27  

证券代码:301311            证券简称:昆船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0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 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242,36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本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7,242,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其中有
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183,091,3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9%;
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56,908,67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3,091,32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
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18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5%。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股份数量为 27,242,36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3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1 名,为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
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
相关要求执行。”
    (二)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
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公司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前,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果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
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
其进行违规担保。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
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7,242,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35%。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7,242,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3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股)         (股)       (股)
 1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7,242,367   27,242,367      27,242,367

                     合    计                           27,242,367   27,242,367      27,242,367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其他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000        75.00%      -27,242,367       152,757,633   63.65%

     首发前限售股         180,000,000        75.00%      -27,242,367       152,757,633   63.65%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25.00%    +27,242,367    87,242,367   36.35%
三、总股本           240,000,000   100.00%            0    240,000,000   100.00%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