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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莱特: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2023-05-29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3-036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接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深圳安华创联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议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安华创联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5,913,928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8.70%,该提案人的
 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至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
 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周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
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
栋A座 39 楼高级会议室。
    9、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1.00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2.00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
    3.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
    4.00                                                            √
             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
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张忠培先
生就提案 1-3 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
告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 1、2、3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
栋A座 39 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1)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1)、
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
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需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新四街万科云城三期C区八栋
A座 39 楼证券部。
    联系人:刘锐
    电话:0755-86566763
    传真:0755-86009659
    邮编:518055
    电子邮箱:ir@lednets.com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
   1.00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

   2.00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3.00       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4.00       增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并调          √
              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
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2: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1”,投票简称为“卡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
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