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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3-08-23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3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                                                         应选4人
            的议案》
      1.01 选举方真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陈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朱胜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0                                                         应选3人
            议案》
      2.01 选举李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邵乃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金月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0                                                         应选2人
           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章晓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黄聚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二)审议与披露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议案1.00、2.00、4.00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
行表决。
    3、议案1.00、2.00、4.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
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1日
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chenming@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9”,投票简称为“
英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有4位候选人)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
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有3位候选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有2位候选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
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
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
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
日止。
      投票指示:


                                                备注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
     1.00                                              应选4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方真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1                                       √        (       )票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2                                       √        (       )票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陈海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3                                       √        (       )票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朱胜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1.04                                       √        (       )票
             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
     2.00                                              应选3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李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2.01                                       √        (       )票
             会独立董事
             选举邵乃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2.02                                       √        (       )票
             会独立董事
             选举金月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2.03                                       √        (       )票
             会独立董事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
   3.00                                                       应选2人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章晓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3.01                                              √          (      )票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黄聚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3.02                                              √          (      )票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
   4.00                                                √
          贴的议案
    说明:
    1、议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公司拟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
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4.0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对应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项下都不打“√”、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下打“√”、错填、
字迹无法辨认的,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