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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马科技:汉马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30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12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
   路 1000 号)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新增 2023 年度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3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375         汉马科技        2023/12/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
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
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
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3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8:00—12:00 和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1000 号公司办公
楼四楼)。


六、     其他事项


                                    4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 1000 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新增 2023 年度并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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