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3-062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敬请投资者注意,受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LED 照明市场增长动力不 足,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滑, 盈利能力较弱,公司连续六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数。公司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其 他情形”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关于业绩真实性。对于债转股所涉应收账款债权,龙浩光电举报称系公司为实 现业绩承诺要求其配合虚假交易形成。公司就上述事项已向龙浩光电求证,请 龙浩光电配合说明有关业务是否真实,截至本回复披露日,龙浩光电尚未提供 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55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 真核查,现就《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处置江西新航 年报显示,2022 年 12 月公司以 1 元转让孙公司江西新航 100%股权,丧失控制权 时点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新航系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购买置入,后未完成业 绩承诺并全额计提商誉减值。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新航净资产余额为-2,670.31 万元。 1.关于债转股业绩承诺。公告显示,2019 年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硕华拟以所 持有对龙浩光电的 7,400 万元应收账款进行债转股,转为持有龙浩光电 21.14%股权。 双方对龙浩光电业绩设置承诺及补偿安排,如违反承诺北海硕华有权要求龙浩光电股 东回购其股权,最终龙浩光电未完成业绩承诺。请公司补充披露龙浩光电业绩承诺补 偿及回购安排,江西新航是否已确认相关应收款项并在审计评估中予以考虑,并说明 是否存在少记资产降低估值的情形。 回复: 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航”)全资子公司北海市硕华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海硕华”)与北海市龙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浩光电”) 于 2019 年 9 月签署《债转股协议》,约定北海硕华将其持有的龙浩光电应收账款 7,400 万元转为对龙浩光电的股权投资,债转股完成后北海硕华持有龙浩光电 21.14%的股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 2019-072)。 一、《债转股协议》中业绩承诺补偿及回购约定如下: (1)业绩承诺主要条款: 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即业绩承诺期间),龙浩光电承诺 其累计实现净利润(以经会计师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不低于 9,708 万元。 (2)业绩承诺补偿安排主要条款: ①如果龙浩光电未能实现约定的业绩承诺,北海硕华有权要求其原始股东之任何 一方向北海硕华或北海硕华指定的第三方无偿转让原始股东所持有的龙浩光电之出资 额。转让出资额计算公式如下:无偿转让的出资额=(1-龙浩光电 2019 年 10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万元(以经会计师审计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准)/9,708 万元)*1,111 万元。(例如:龙浩光电业绩承诺期间完成业绩承诺 90%,则需无偿转让原始股东所持股权的 10%。) ②业绩承诺期满后,北海硕华委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龙浩光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专项审计报告,龙浩光电未完成业绩 承诺,其原始股东应在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日内按照上述业绩补偿办法完成股权 转让事宜。 ③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北海硕华书面同意,其原始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减少或处 分其持有的龙浩光电之股权,包括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予、质押、设定产权负担 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 ④若龙浩光电及其原始股东违反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不配合审计、拒绝股权调整,北海硕华有权选择要求任一原始股东以“回购价格”回 购北海硕华所持有的龙浩光电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格”是认购价格即 7,400 万元 自本协议签署日起加上每年 8%的复利加上北海硕华持有的股权对应的龙浩光电累计未 分配利润或北海硕华持有的龙浩光电股权对应的龙浩光电净资产价值二者较高者。 二、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龙浩光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分所出具的亚会审字(2022)第 02160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龙浩光电未完成业绩承诺,龙浩光电承诺 2019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累计实现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97,080,000.00 元,实际龙浩光电累计实现扣非后净 利润-12,356,701.37 元。 2022 年 5 月,北海硕华将龙浩光电及其原始股东诉至法院,要求原始股东履行业 绩承诺义务,回购北海硕华持有的龙浩光电股权。因龙浩光电部分原始股东无法取得 联系,目前案件尚未排期庭审。 综上,截至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北海硕华能否收回业绩补偿承诺款项、 可能收回的金额以及龙浩光电原始股东是否具有可赔付资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依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及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通常不 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 因、预计产生的预期财务影响等。”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情况下, 才能转变为真正的资产,应当予以确认。 基于上述情况及准则规定,北海硕华未确认相关应收款项。同时,江西新航股权 转让事项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基于上述原因不应确认应收业绩补偿款。 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江西新航股权转让事宜出具了京百汇评报 字(2023)第 A-016 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 的江西新航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新航的净资产为-8,485.04 万元。北海硕华系江西新航的全资子公司, 北海硕华经评估的股东权益为-21,889 万元(江西新航评估值中对北海硕华投资以 0 元体现),北海硕华评估值中已包含所持龙浩光电 21.14%股权价值。即使龙浩光电原始 股东履行业绩承诺,回购龙浩光电的股权,北海硕华收回全部业绩补偿回购款约 9,322 万元(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按 7,400 万元回购股权并支付年 8%的复利),不影响江西新航 对北海硕华投资的公允价值为 0 元、亦不会对江西新航净资产评估值产生影响。综上, 北海硕华净资产评估值均为负,江西新航净资产评估值亦都为负值。上述评估不存在 通过少记资产降低江西新航净资产估值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获取并复核“债转股”所涉及应收款项的形成凭据,包括销售合同、所售商 品的出库单据、运输及验收单据,评估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 (2)获取并复核“债转股”相关的龙浩光电审计及评估报告、《债转股协议》,复 核对龙浩光电的投资比例、投资金额及会计处理的准确性、恰当性; (3)获取并复核与龙浩光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计报告,了解龙浩光电业务承 诺的完成情况; (4)与公司管理层讨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司收回业绩承诺款已采取或拟采取 的措施;通过查询工商信息等公开信息、与奥瑞德进行沟通以了解龙浩光电原股东的 信用、偿还业绩承诺款的意愿及偿还能力。评价业绩承诺款收回的可能性; (5)与管理层讨论业绩承诺款的协商、催收情况,获取业务承诺款诉讼及庭审材 料,评价业绩承诺款收回的可能性; (6)复核奥瑞德业绩承诺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江西新航就龙浩光电 业绩承诺补偿的会计处理是恰当的、不存在通过少记资产以降低估值的情形。 2.关于业绩真实性。对于债转股所涉应收账款债权,龙浩光电举报称系公司为实 现业绩承诺要求其配合虚假交易形成。龙浩光电称自 2016 年设立以来,从硕华公司处 以远高于市场价格签订 14 份采购合同,价款总额达 1 亿元。请公司核实上述情况是否 属实,请公司及龙浩光电分别结合销售产品明细、价格、期后回款、货物生产及运输 情况,以及龙浩光电采购产品用途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真实。 回复: 龙浩光电成立于 2016 年 9 月,经营范围主要为:平板电脑、电脑、电视、车载显 示屏、手机、触控一体机、电子白板、等离子显示屏(PDP)及3D 显示的触控玻璃盖板 和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工业用超薄玻璃深加工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自营 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一、北海硕华向龙浩光电销售的产品类别、收入 龙浩光电为北海硕华的下游客户,双方的业务合作主要发生在 2016 年-2019 年, 期间北海硕华向龙浩光电提供工程施工服务,销售精雕机、丝印机、研磨抛光机系列 及喷涂设备等玻璃加工相关设备及配件,具体如下: 所属年度 销售大类 销售数量(台)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精雕机 70 1,082.05 2016 年度 工程施工 / 808.38 2016 年度小计 1,890.44 研磨抛光系列 14 257.73 丝印机 30 1,702.18 清洗机 22 753.61 2017 年度 精雕机 5 162.39 喷涂设备 4 615.38 其他设备及配件 542 1,572.08 工程施工 / 1,018.56 2017 年度小计 6,081.93 研磨(抛光)系列 39 508.15 丝印机 22 93.12 2019 年度 其他设备及配件 11 69.97 工程施工 / 4.34 2019 年度小计 675.57 其他设备及配件 13 1.27 2020 年度 工程施工 / 0.67 2020 年度小计 1.94 总计 8,649.88 注:1、2018 年、2021 年及以后年度公司未确认对龙浩光电营业收入。 2、本回复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工程施工服务系为龙浩光电装修、改造玻璃盖板生产厂房,上述所售出设备 是龙浩光电生产平板电脑、3D 显示触屏等玻璃盖板所需生产设备,以上业务合作均基 于龙浩光电的业务需求发生。 二、北海硕华向龙浩光电销售的产品价格情况 北海硕华销售给龙浩光电及同期销售给其他客户的同类产品价格对比如下: 年度月份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单价(万元) 201605 客户 1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10.50 201709 龙浩光电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9.50 201710 客户 2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9.80 201801 龙浩光电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9.50 201804 客户 3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9.80 201804 客户 4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11.50 201805 客户 5 翻转式双面抛光机 cx-500 8.80 201611 龙浩光电 精雕机-XH80A-IA 19.80 201611 龙浩光电 精雕机-XH80B-IA 16.80 201612 客户 6 精雕机-XH80A-ⅡA 14.00 201610 客户 7 精雕机-XH80A-ⅡA-D 33.00 201702 客户 8 精雕机-XH80A-ⅡA 16.80 201703 客户 8 精雕机-XH80A-ⅢA 22.80 201710 龙浩光电 精雕机-XH130A-IA 38.00 201804 客户 4 精雕机-XH80C-ⅡC 28.00 201705 龙浩光电 平磨机-18B-5L 21.80 201705 龙浩光电 平磨机-18B-5LP-3Q 21.80 201705 龙浩光电 平磨机-18B-9LP-3Q 21.80 201709 客户 9 平磨机-18B-5L 25.60 201804 客户 4 平磨机-16B-5LP-3Q 18.00 201806 客户 4 平磨机-16B-5LP-3Q 18.00 201805 龙浩光电 平磨机-18B-5LP-3Q 21.80 注:表内产品单价差异系由于不同客户采购数量、采购设备型号以及技术要求不同等原因导致, 差异在合理范围内。 2016 年至 2023 年 4 月末,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签订采购合同金额共计 8,649.88 万元(不含税)。该等业务合作内容与龙浩光电的实际业务需求相符,销售给龙浩光电 的产品单价合理,与同期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产品单价相差不大。该等业务合作均签订 正式合同,且合同签订后,北海硕华依合同约定生产产品、提供工程服务,相关设备 及施工厂房均已交付使用并已开具发票。龙浩光电应付账款 11,261.86 万元已全部支 付(其中包含债转股 7,400 万元),经公司核查,双方商业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 虚假交易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就龙浩光电举报事宜已向龙浩光电求证,请龙浩光电配合 说明有关业务真实性,截至本回复披露日,龙浩光电尚未提供说明。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评估北海硕华与产品销售及成本结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测试关键 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并复核北海硕华向龙浩光电销售明细表及销售合同、销售商品运输记录、 销售商品的验收单据及回款银行流水,评价北海硕华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 (3)获取并复核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销售合同的审批流程,了解销售价格、定价 依据及其他合同条款;将龙浩光电的销售合同条款与其他客户销售相同或类似商品的 销售价格、信用政策等合同条款进行比较,评价龙浩光电销售价格等合同条款的约定 是否公允; (4)分析北海硕华向龙浩光电销售商品形成的毛利情况,与公司相关年度平均销 售毛利、与其他客户的销售毛利进行比较,评价龙浩光电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5)选取并复核向龙浩光电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 评价北海硕华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获取并复核龙浩电光的审计报告、查询龙浩光电工商信息,通过了解龙浩光 电业务范围确定龙浩公司向北海硕华采购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7)复核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列报是否恰当。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北海硕华向龙浩光 电销售商品交易存在不真实、销售价格不公允之情况。 3.关于转让合理性。公开信息显示,江西新航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完成股东变更 的工商登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瑞德光电变更为海南藏色。请公司: (1)结合工商变更登记及董事高管构成情况,说明公司认定 2022 年已丧失对江 西新航控制权的依据,是否满足控制权转移的条件; 回复: 为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出售子公司江西新航股权的议案,详见《关于处置 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2)。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 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即奥瑞德光电,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与海南省藏 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即海南藏色,以下简称“海南藏色投资”)签订《长期股权投资 转让协议》,奥瑞德有限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新航 100%股权以 1 元人民币对价出 售给海南藏色投资,双方协议约定股权交割日为 2022 年 12 月 3O 日,并约定 2022 年 12 月 30 日海南藏色投资向江西新航委派新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原委派 的管理人员全部撤回。目前,江西新航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已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办 理完成。 虽然江西新航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依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无法参与江西新航的生产经营等任何相关活动、不再享有江西新航的任何回报, 满足控制权转移条件,因此将 2022 年 12 月 31 日确认为丧失控制权日。 (2)结合江西新航业务发展、双方对历史债务承担约定、海南藏色及其关联方主 营业务情况,说明海南藏色以 1 元收购资不抵债公司的商业合理性。 回复: 近三年,江西新航主要经营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19 2,077 1,863 净利润 -9,096 -24,683 -3,242 2020 年至 2022 年,江西新航经营困难,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大幅下降,公司预 计江西新航未来经营亏损状况仍有扩大趋势。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新航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8,802.40 万元。根据北京百汇方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江西新航股权全部权益为-8,485.04 万元,江西新航已资不抵债。同时,江 西新航及其下属公司涉及数十笔诉讼,给公司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协议》约定,双方协议约定股权交割日为 2022 年 12 月 3O 日,自交割日起海南藏色投资即成为江西新航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江西新 航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经了解,海南藏色投资实际控制人王春晓从事过不良资产处置方面业务,其同时 还担任海南藏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海南藏色投资通过不良资产处置业 务运作后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且考虑到本次海南藏色投资以 1 元收购江西新航股权是 非承债式收购,因此尽管江西新航已资不抵债,但海南藏色投资在本次收购股权的业 务中,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即为其支付的股权对价 1 元,因此,其购买江西新航股权 具有商业合理性。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获取并复核江西新航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复核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获取并复核海南藏色公司向江西新航委派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文件及江西新航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了解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委派情 况及委派日期,评价奥瑞德确认的丧失对江西新航控制权的日期是否合理; (3)向江西新航股权受让方海南藏色公司执行现场访谈程序,确认交易合同、交 易内容、董监高的委派情况、奥瑞德与海南藏色是否达成除股权转让协议外的其他约 定; (4)与奥瑞德管理层讨论海南藏色公司收购江西新航股权的合理性,同时结合海 南藏色公司访谈情况,评价海南藏色公司收购江西新航股权的合理性; (5)索取并复核奥瑞德处置江西新航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6)索取并复核江西新航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复核关键的评估测试过程、 关键参数; (7)复核奥瑞德是否就江西新航股权处置作出恰当的会计处理、列报。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奥瑞德处置江西新航 股权,在合并报表中将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丧失控制权的时点是恰当的;我们未发 现奥瑞德作出的上述描述存在与事实不符之情形。 4.请公司结合上述问题,核查江西新航相关业绩是否真实,相关转让安排是否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请独立董事、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未将龙浩光电业绩补偿款确认为资产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且根据江西新航的 审计、评估结果,即使将上述业绩补偿款确认为资产,亦不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实质影 响,江西新航的股东权益依然为负值,其股权价值仍为 0 元,因此,不存在少计资产 降低估值的情况。 经核查,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的交易,销售记录完整,产品价格水平合理。公司 对江西新航的股权转出主要系因近年江西新航业绩严重下降,面临诸多诉讼,且已资 不抵债,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将持续给公司增加负累。公司重整后,为夯实资产,逐 步剥离无效、低效资产,减轻公司负担,集中资源发展优势业务,江西新航股权处置 是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对现有资料核查,我们未发现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相关交易存在不真实情况, 转让江西新航股权利于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夯实资产质量、降低管理成本、提 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关于江西新航相关业绩是否真实 (1)索取并复核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相关的交易合同,评价主要合同条款的公允 性; (2)复核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交易合同的价格、回款及验收等主要条款与北海硕 华其他类似销售合同条款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3)索取并复核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交易而形成的验收单据、发票及回款单据等, 确认交易的真实性。 (4)复核北海硕华与龙浩光电交易会计处理、列报是否恰当。 2、相关转让安排是否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1)索取并复核江西新航股权转让协议,复核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2)索取并复核海南藏色公司向江西新航委派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 关文件及江西新航变更后的公司章程,确认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 委派日期,确认奥瑞德丧失对江西新航控制权的日期; (3)向江西新航股权受让方海南藏色公司执行现场访谈程序,确认交易合同、交 易内容、董监高的委派情况、奥瑞德与海南藏色是否达成除股权转让协议外的其他约 定; (4)索取并复核奥瑞德处置江西新航股权的董事会决议; (5)索取并复核江西新航股权转让的资产评估报告,复核关键的评估测试过程、 关键参数; (6)复核奥瑞德是否就江西新航股权处置作出恰当的会计处理、列报。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江西新航相关业绩 存在不真实的情形,未发现奥瑞德处置江西新航股权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关于收入及研发投入 5.关于前期强调事项段。2021 年度奥瑞德向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销售单晶炉等及 采购原材料,具有偶发性和临时性,被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扣除并被出具 强调事项段。2022 年公司确认向相关方销售单晶炉 4,363 万元,系 2021 年签订未履 行完合同且日后不会再向其销售,销售设备配件、材料等收入进一步下降,同时向源 瀚公司采购蓝宝石原材料 8,171.92 万元,交易偶发性和临时性已消除。请公司补充披 露: (1)向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名称及类别、合同签订及收入确认时间、交易金额、成本金额、毛利率、信用政策、 当期及期后销售回款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收入本期是否均已作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并予以扣除; 回复: 2022 年公司向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合同签 营业收入 客户 产品大类 毛利率 订期间 (不含税 营业成本 信用政策 (%) 金额)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700 万预付款;收预付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 300 万发货 进度款;设备发货安装调试前 蓝宝石晶 支付 1,500 万发货进度款;设 体生长设 2021 年 4,362.83 3,250.57 25.49 备进厂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备销售 5月 半年内,支付 3,620 万元;剩 (台) 余 680 万元为设备质保金,在 设备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内或设 备到达现场 18 个月内支付(以 源瀚 先到为准)。 公司 2021 年 设备租赁 租赁费:当月租赁款于次月月 6月 及配件销 3,773.24 2,698.16 28.49 底前支付。设备配件销售:月 -2022 年 售 结 30 天、月结 60 天。 7月 2021 年 4、6、8 英 11 月 寸晶棒销 1,424.62 1,387.78 2.59 预付 100%、月结 30 天 -2022 年 售(mm) 4月 源瀚合计 9,560.69 7,336.51 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0 万元设备租赁款,收到预付 款后 7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 100 2021 年 设备租赁 172.57 91.46 47 万元设备提货款,剩余 300 万 6月 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 2023 年 6 月 20 日前、2024 年 6 彩源 月 20 日前各支付 100 万。 公司 2021 年 提货前支付货款,货到且验收 设备配件 12 月 合格后,需方通知供方在 7 个 及其他产 175.87 175.66 0.12 -2022 年 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品销售 6月 票。 彩源合计 348.44 267.12 销售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度回款 2023 年 1-4 月回 2023 年 4 月 30 日应 客户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金额 款金额 收账款余额 源瀚公司 1,296.56 15,537.32 / 1,323.74 彩源公司 228.73 / 228.32 合计 1,525.29 15,537.32 / 1,552.06 注:上述 2022 年度回款中包含 82,335,892.35 元双方应收应付款抵账金额。 上述与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相关收入 9,909.13 万元均已在 2022 年度作为与主营 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并予以扣除,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中 审亚太审字(2023)002680 号《关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事项的专项报告》。 (2)公司向源瀚公司采购蓝宝石原材料的合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时 间、交易金额、产品规格、采购单价、到货时间、信用政策、采购付款情况等,并 说明外购单价与公司自产单位成本以及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是否存在差异; 回复: 1、公司向源瀚公司采购蓝宝石原材料情况如下: 2022 年公司从源瀚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蓝宝石毛坯、晶棒半成品等。交易明 细如下: 供 合同签订及入库 平均含税 采购含税金额 应 采购商品及规格 信用政策 时间 单价(元) (万元) 商 晶棒半成品(mm) 2022 年度 25.81 3,789.53 到货验收合格, 源 供方开具发票, 瀚 蓝宝石毛坯(KG) 2022 年度 265.00 540.3 开具发票 7 个工 公 作日内支付货款 司 其他规格蓝宝石制品 2022 年度 / 4,904.44 合计 9,234.27 2、采购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 2022 年度付款金 2023 年 1-4 月付款 2023 年 4 月 30 日应付 客户名称 付账款余额 额 金额 账款余额 源瀚公司 -37.76 15,166.00 1,345.20 249.10 注:上述 2022 年度付款中包括 82,335,892.35 元双方应收应付款抵账金额。 3、采购成本与公司自产同类产品成本对比如下: 单位:元 单位成本差额 期间 产品名称 (自产成本-外购成本) 蓝宝石毛坯(kg) 54.13 2022 年 1-12 月 晶棒(mm) 1.87 其他规格蓝宝石制品(mm) 0.43 因公司主要蓝宝石毛坯生产地电价不断上浮,公司原材料生产成本随之增加。 公司从源瀚公司采购的毛坯及半成品晶棒价格均低于公司自产成本,通过合理调整 原材料的外采及自产比例,能有效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源瀚公司晶体生长设 备、生产工艺与我司相同,终端对其材料质量认可度较高,另经对比,源翰公司原 材料性价比较优,公司 2022 年度未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过上述产品。 (3)外购蓝宝石原材料后续加工及销售情况,包括对应下游销售的主要客户、销 售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回复: 外购蓝宝石毛坯、外购晶棒半成品主要用于加工蓝宝石晶片,客户为下游图形化 衬底生产厂商广东中图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外购其他规格蓝宝石制品主要用 于加工小尺寸晶棒及小尺寸晶片,主要客户为消费类电子产品配件制造厂商惠州比亚 迪电子有限公司等。外购原料与自产原料用于加工同类产品,外购原料加工的产品大 类、主要客户的收入和毛利情况如下: 2022 年度主要客户 加工后产品大类 毛利率 销售收入(万元) 蓝宝石晶片 10,711.12 3.3% 小尺寸晶棒、小尺寸晶片 14,358.73 2.97% (4)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向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销售及采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源瀚公司、彩源公司从公司采购单晶炉和租赁设备用于其投资建设蓝宝石晶体生 产基地,公司作为蓝宝石晶体生长设备销售商,经多轮谈判最终争得客户设备采购订 单。与此同时,公司还将部分利用率较低或无资金运转的设备出租,并销售相关设备 配件等其他产品。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升公司业绩、增加公司效益。 公司从源瀚公司采购蓝宝石毛坯、晶棒半成品及其他规格的蓝宝石半成品,是公 司根据蓝宝石材料精加工生产线日常需求进行的必要原材料采购。 源瀚公司、彩源公司与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业务均基于双方的实际业务需求,双方 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履行各自义务,具有商业实质。相关业务的收入和成本确认符合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奥瑞德与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发生的销售及采购交易,主要执行了以下 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获取奥瑞德与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签署的销售及采购合同,复核销售及采购 决策审批流程,确认销售及采购合同得到了必要的公司内部审批。分析销售及采购合 同关键条款,评估销售及采购合同的商业合理性; (2)检查奥瑞德与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 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奥瑞德营业收入确认的适当性; (3)对奥瑞德与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交易形成的营业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包括销 售毛利分析、其他主要合同条款分析等,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4)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支持性文件,如销售合同、发货单据、销售发票、 运输单据、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出具的验收单据等原始单据,并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 执行营业收入函证程序,检查收入的真实性; (5)对奥瑞德与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交易形成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检查收 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奥瑞德与源瀚公司签署的采购合同,结合采购合同约定的采购价格、付 款条件及验收等条款,对采购发票、采购验收单据及所购商品的运输单据等进行核查, 确认采购交易的真实性; (7)查询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工商信息,确认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及其股东、股 东控股或参股的其他公司是否与奥瑞德存在股权关系; (8)对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执行现场走访程序,包括实地观察其生产厂区、实际 生产情况、从奥瑞德采购设备的使用情况,以评估奥瑞德与其发生销售交易的真实性、 采购交易的合理性。 同时,对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的控制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采购人员 及销售人员进行现场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其与奥瑞德发生的采购商品或服务的目的、 销售及采购商品的定价政策等合同条款、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及其股东和关键人员是 否与奥瑞德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奥瑞德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担保、是否存在诉 讼、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是否与奥瑞德发生过上述采购和销售以外的其他交易等,以 确定奥瑞德是否与源瀚公司和彩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及采购交易的合理性、奥 瑞德会计账簿中记录交易的完整性。 (9)对奥瑞德关键经办人员进行访谈,获取奥瑞德的声明,复核声明事项的合理 性、获取支持性材料,以确定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10)查检与营业收入确认、采购商品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 的列报。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奥瑞德作出的上述 描述存在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形。 6. 关于单晶炉销售。年报显示,公司单晶炉销售收入 6,972.83 万元,毛利率 29.34%,同比分别增长 363.49%和 4.57 个百分点。其中,向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销售 单晶炉 4,363 万元。报告期公司将价值 2,558.84 万元单晶炉设备拆解转入工程物资, 同时对剩余单晶炉在建工程全额计提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 (1)除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外的单晶炉主要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背景、合同签订及收入确认时间、交易金额、成本金额、 毛利率、信用政策、销售回款情况等,并对比源瀚公司及彩源公司销售在产品价格及 毛利率、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等方面,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回复: 2022 年公司销售单晶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 销 合 确 售 售 毛 成 注 同 认 单 回 数 交易金 利 客户 立 册 交易 签 收 价 成本 款 量 额(不 率 信用政策 名称 时 资 背景 订 入 ( 金额 金 ( 含税) (% 间 本 时 时 万 额 台 ) 间 间 元/ ) 台) 11 20 惠州 ,0 建 设 07 20 20 比亚 00 蓝 宝 年 22 22 2,6 货到凭全部发票付款 60%,验收 迪电 万 石 晶 87. 2,610. 1,67 35. 2 年 年 30 54. 合格付款 30%,质保一年付款 子有 ( 体 生 00 00 6.23 78 月 3 6 37 10%。 限公 美 长 生 14 月 月 司 元 产线 日 ) 4,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00 700 万预付款,收预付款后 30 个 20 0 用 于 工作日内支付 300 万发货进度 20 21 万 蓝 宝 20 款,设备发货安装调试前支付 22 年 元 石 材 21 4,4 1,500 万发货进度款,设备进厂 源瀚 年 75. 4,362. 3,25 25. 4 ( 料 生 年 58 37.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半年内, 公司 1- 22 83 0.57 49 月 人 产 基 5 00 乙方支付 3,620 万元,剩余合同 10 25 民 地 建 月 总金额 10%的货款为设备质保金 月 日 币 设 680 万元,在设备验收合格后 12 ) 个月内或设备到达乙方现场 18 个月内支付(以先到为准) 2022 年度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 30 台单晶炉采购合同并于当年确 认收入;2021 年度源瀚公司与公司签订共计 80 台单晶炉采购合同,其中 58 台单晶炉 在 2022 年度确认收入。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所采购设备使用了公司最新热场技术, 设备性能更优,因此公司提供给两客户的产品售价略有差异,毛利率水平亦有差异, 但针对两家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相同,目前均剩 10%质保金未到账期尚未支付,其余款 项均已按付款进度支付。综上,针对上述客户,公司销售产品价格及毛利率、信用政 策及回款情况均不存在显著差异。 (2)说明单晶炉设备拆解转入工程物资的原因,是否涉及后续减值,并结合相关 减值情况说明单晶炉业绩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单晶炉于 2014 年至 2017 年组装,使用年限较长,单晶炉长时 间在高温下运转,炉内多数组件损耗严重,设备性能下降、故障率高、产出效率低, 已无法满足生产使用要求。2022 年公司对损耗严重、无法正常运行的单晶炉设备进行 拆解,拆解后配件用于公司其他单晶炉更换配件和维修或直接出售,单晶炉拆解后转 入工程物资进行管理及核算。 单晶炉拆解组件与其他同类物资进行统一管理及核算,2022 年年末,拆解产生的 单晶炉组件与其他同类工程物资一并进行了减值测试、合并计提减值准备,2022 年度, 公司依据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资产评估结果对工程物资共计提减值准备 9,028.83 万元, 本期末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关于后续减值情况,公司将于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资产的 实物状况、公允价值进行持续测试并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 公司拆解的是使用年限较长的单晶炉,该事项不影响公司销售单晶炉设备。公司 2021 年、2022 年承接的单晶炉订单均系客户用于建设蓝宝石生产线,公司凭借优良设 备质量、良好的市场口碑及服务,最终获得设备订单。客户采购公司的单晶炉具有商 业合理性。从单晶炉设备合同签订时间看,公司单晶炉设备销售 2022 年同比下降,尤 其是 2022 年下半年以来,蓝宝石市场受终端需求动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处于较低迷状 态,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暂无新增单晶炉销售订单。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奥瑞德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和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合同条款,评价公司销售收入确 认政策的适当性; (3)执行分析程序,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收入与毛利率波 动的合理性。同时结合奥瑞德客户的采购时间、采购量、信用政策等合同条款分析销 售价格、销售毛利变动的合理性; (4)通过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发货单据、运 输单据、销售发票、客户签收或验收等原始单据。同时,结合应收账款的审计对营业 收入执行了函证程序,检查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与奥瑞德管理层讨论拆解固定资产原因及审批流程、拆解组件用途及价值等, 评价固定资产拆解的合理性; (7)针对工程物资减值,获取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报告,复核减值测试的测算 依据、关键参数选取等;结合固定资产及工程物资的监盘程序,观察拆解后组件的实 物状态,以确定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充分性。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奥瑞德作出的上述描述存在不符合实 际情况的情形。 7.关于营收下滑。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1 亿元,同比下降 24.07%,主要系蓝宝石制品市场价格下降,主要产品 4 英寸片销售量同比减少导致。 2023 年一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仅 4,469.21 万元,较 2022 年同期的 1.4 亿元大幅 下滑。请公司: (1)披露蓝宝石制品市场价格走势及主要产品销量,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说明收入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对比 2022 年一季度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变化情况 如下: 2023 年一季度对比 2022 年 2023 年一季度对比 2022 年一 产品类别 一季度产品销售价格变动 季度产品销售数量变动率 率(%) (%) 蓝宝石晶片(小尺寸) -8.57 -99.60 蓝宝石晶片(4 英寸) -31.15 -27.38 蓝宝石晶棒(4 英寸) -28.99 -70.04 蓝宝石晶棒(小尺寸) 8.37 -99.94 公司 2022 年度对比 2021 年度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销售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2022 年对比 2021 年产品销售价 2022 年对比 2021 年产品销售 产品类别 格变动率(%) 数量变动率(%) 蓝宝石晶片(小尺寸) 9.23 -12.4 蓝宝石晶片(4 英寸) -4.34 -25.9 蓝宝石晶棒(4 英寸) 21.85 -66.78 蓝宝石晶棒(小尺寸) -9.20 32.09 近年来,受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LED 照明市场增长动力不足。特别是 2022 年下半年以来,蓝宝石 LED 衬底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市场价格下降。2023 年一季度,市场低迷的态势仍未扭转,公司蓝宝石衬底销售价格 2023 年度 1 至 3 月同 比及环比均呈下降趋势,与此同时,消费类电子产品需求低迷,公司下游客户的订单 量下降,导致公司一季度消费类电子产品用蓝宝石材料(小尺寸晶棒)订单锐减,公 司小尺寸蓝宝石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大幅下降。以上原因导致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营业收 入大幅降低。 其他上市公司同类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所属公司 产品 单位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率 天通控股 蓝宝石晶棒 销量(mm) 70,298,004.25 27,356,222.80 156.97% 股份有限 蓝宝石衬片 销量(片) 1,855,193.00 6,360,587.00 -70.83% 公司 蓝宝石窗片 销量(片) 8,076,003.43 14,424,945.34 -44.01% 销量(片) 29,507,479.00 40,450,012.00 -27.05% 华灿光电 销 售 单 价 10.65 12.01 -11.29% 股份有限 LED 衬底片 (元/片) 公司 营 业 收 入 314,399,714.94 485,823,088.82 -35.29% (元)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 2021 年、2022 年年度 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除小尺寸晶棒销量上涨,其他主要产品销量同比均下滑,2023 年一 季度主要产品销量均有不同程度下滑。如上表所列,其他同行业公司除蓝宝石晶棒外, 2022 年度蓝宝石相关产品销量、单价、营业收入也都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变化趋势与 公司趋同,2023 年一季度因同行业公司未单独披露其蓝宝石业务数据,暂无公开数据 对比。 从终端来看,三安光电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 响,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消费需求萎缩,公司产能开工率不足,生产成本上升, 传统 LED 领域市场需求低迷,致公司 LED 芯片业务销售收入下降,存货增加,盈利空 间遭受挤压。公司 LED 外延芯片业务营收同比下降 18.46%,其中传统 LED 业务同比下 降 28.42%”。华灿光电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 年,国内受房地产市场低迷以及 政府预算缩减的影响,全球受俄乌冲突加剧、通货膨胀、宅经济效应衰减,消费能力 下降等因素影响,全球市场 LED 终端需求包括通用照明、显示屏等市场需求低迷,根 据 Trendforce 数据显示,‘2022 年 LED 市场产值明显下滑至 171.31 亿美金,同比下滑 4%。’、‘华灿光电 LED 衬底片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35.29%’”。乾照光电 2022 年年度 报告显示:“2022 年全年 LED 行业市场整体处于弱周期,受到整个经济大环境的影响, 通用照明、建筑照明、农业照明与紫外线 LED 皆有较大的跌幅,LED 显示屏行业市场形 势也比较严峻。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69,771.34 万元,同比下降 9.65%” 。蔚蓝 锂芯 2022 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尤其是 2022 年下半年以来,通胀等原因导致 全球电子消费市场低迷,需求下滑明显,业内竞争更为激烈。同时,本来市场寄予较 高期望的 MiniLED 等终端产品的需求释放进度因为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增加也远未达到 预期。公司 LED 整体业绩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LED 业务整体营业收入约 11.27 亿元”。 对比 2021 年 LED 产品 12.83 亿元的营业收入,蔚蓝锂芯营业收入下降 13.75%。此外, 三安光电、华灿光电、蔚蓝锂芯 2023 年一季度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从上述公司的主要下游 LED 芯片生产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出,2022 年 LED 行业下行态势明显,且 2023 年市场压力依然较大,受 LED 市场需求及消费量电子产品 市场需求影响,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收入下降与市场整体趋势相同,具备合理性。 (2)结合业务发展及规划,说明收入是否存在持续下滑趋势并提示风险。 回复: 尽管 LED 行业进入寒冬期,但随着全球经济形势回暖,及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的 激励,LED 照明市场有望回到正常增长轨道。且 LED 应用领域除传统照明外,还有显示 背光领域应用,LED 显示应用在 2022 年保持着良好向上的发展态势,新兴领域凭借着 高技术门槛带来的较高毛利也吸引了众多 LED 企业争相布局,公司及行业下游企业均 对未来 LED 显示应用抱有较高期待,相信在新技术的带动和影响下,原有的 LED 衬底 照明市场预期将逐步恢复,同时 Mini-LED 和 Micro-LED 显示的应用随着终端产品增加 而扩大需求,蓝宝石制品仍将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深耕蓝宝石材料领域多年,未 来公司将继续发展蓝宝石材料精加工业务,不断提升技术领先性,不断完善销售体系, 进一步培育和拓展新市场。同时,公司也将通过不断提升成本管控能力,从计划、制 造、供应链、期间费用等环节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加强精益生产,增强业务盈利能 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支撑。 公司 2023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下滑严重,主要是受蓝宝石制品市场需求及价格波动 等因素影响,此外因产品销售价格较低,公司也主动调整了产销量。目前,公司正在 通过设备更新、工艺及人员优化、产能提升等方式提升产品竞争力,根据客户未来需 求计划、公司生产安排,预计公司全年蓝宝石产品营业收入同比仍可能呈下降趋势。 但未来三个季度,公司蓝宝石制品营业收入情况较第一季度预计将有一定程度的好转, 对比第一季度,预计未来三个季度营业收入不存在持续下滑趋势。 公司将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产品性能及业务团队优势,提升公司运管能力、成本 控制能力及市场管理能力,不断挖掘潜在市场,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此同时,公司正在多措并举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持续开发高 品质产品,提高产品议价能力与市场竞争力。LED 芯片市场受宏观环境影响,竞争形势 依然严峻,未来,公司或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对报告期内奥瑞德蓝宝石制品销售价格及销售数据、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分 析程序,并与奥瑞德讨论蓝宝石行业市场预期及未来经营计划,评价营业收入变动趋 势的合理性; (2)与奥瑞德讨论蓝宝石制品市场前景、奥瑞德主要产品价格变动趋势,评价奥 瑞德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价格变动趋势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 (3)通过查询同行业其他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分析奥瑞德蓝宝石产品的收入 变动趋势的合理性; (4)与奥瑞德讨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蓝宝石市场预期情况,分析奥瑞德未 来业务发展的预期。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奥瑞德作出的上述描述存在不符合实 际情况的情形。 8.关于销售回款。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 5.31 亿元,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2.55 亿元,销售收现比为 48.09%,远低于 2019 年-2021 年的收现 比 78.41%、74.06%和 64.24%。请公司说明本年度前五名客户的名称、产品分类、销售 金额、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等,并结合相关客户的信用政策说明应收账款余 额是否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2022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往年减少,主要是 因为客户以票据结算比例增加。 公司 2022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 要 2022 年 2022 不含 其中: 2023 年 其中:承 客户名 销 末应收 年度 税销 承兑汇 1-4 月回 兑汇票 信用政策 称 售 账款余 回款 售额 票回款 款金额 回款 类 额 金额 别 蓝 宝 蓝宝石晶棒:到票月结 惠州比 石 30 天;单晶炉:货到 亚迪电 晶 17,0 20,35 295 14,320 凭全部发票付款 60%, 子有限 棒、 42 4 验收合格付款 30%,质 公司 单 保一年付款 10%。 晶 炉 广东中 蓝 图半导 宝 10,7 20,66 体科技 石 6,158 14,407 1,200 1,200 月结 120 天 11 3 股份有 晶 限公司 片 设备销售信用政策:合 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 内支付 700 万元设备 预付款,收预付款后 单 30 个工作日内再支付 晶 300 万设备发货进度 炉 款,设备陆续发货安装 源瀚公 及 9,56 15,53 调试前再支付 1500 万 1,297 3,687 司 设 1 7 设备发货进度款,设备 备 进厂安装调试、验收合 配 格后半年内,乙方陆续 件 支付 3620 万元,剩余 合同总金额 10%的货款 为设备质保金 680 万 元,在设备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内或设备到达 乙方现场 18 个月内支 付,以先到为准 元旭半 蓝 3,61 导体科 宝 3 技股份 石 1,464 4,267 3,433 1,282 983 出票月结 120 天 有限公 晶 司 片 蓝 2,71 宝 9 江苏澳 石 洋顺昌 晶 集成电 339 2,996 2,522 437 437 出票月结 120 天 片 路有限 及 公司 晶 棒 43,6 9,553 63,81 38,369 2,919 2,620 合计 46 7 公司各年度现金流量表中列示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包括收到的货 币资金回款以及办理贴现的承兑汇票回款。 2021 年度,公司收到的销售回款中直接以货币资金回款的占比 26.15%,以承兑汇 票回款占比 73.85%。2022 年度,公司收到的销售回款中直接以货币资金回款的占比 19.89%,以承兑汇票回款占比 80.11%。 2022 年度公司销售收现比较低,主要由于本期回款中承兑汇票占比有所上升,且 公司将收到票据用于向下游供应商结算的比例增加。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政策符合行 业及产品特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 账款总额的 76.77%。截至 2023 年 4 月末,公司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余额均是因应收款 尚未到付款期产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合理。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奥瑞德销售回款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对奥瑞德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执行函证程序,确认应收账款余 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3)获取奥瑞德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以及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验 收单据、奥瑞德与客户的对账记录等,评价奥瑞德应收账款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4)与奥瑞德讨论主要客户的回款方式、票据结算的比例、报告期主要合同的回 款条款是否发生变化,评价现金流量表列示的合理性; (5)获取并复核奥瑞德银行对账单明细、银行存款日记账簿、应收账款明细账簿, 复核销售回款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6)复核奥瑞德应收账款资产负债表日后回款情况,确认奥瑞德应收账款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7)获取奥瑞德现金流量表编制过程,复核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准确性。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奥瑞德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是合理的。 9.关于研发投入。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研发费用 9,009.27 万元,同比增长 172.78%。主要系材料费 3,306.79 万元,同比增加 2,253.54 万元;工资及社保 2,233.71 万元,同比增加 899.41 万元,但研发人员数量为 151 人,同比下降 21.76%。同时, 报告期公司新增内部开发支出 8,121.60 万元,转入无形资产 4,882.40 万元。请公司 补充披露: (1)目前研发方向及主要研发项目,并说明材料费等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 合理性; 回复: 公司 2022 年度主要研发项目与公司产品战略相匹配,持续聚焦蓝宝石生产线设备 自动化提升、蓝宝石制品加工方法、加工工艺改良等方面,旨在通过技术研发,提高 产品制造水平,加工效率,提高产品质量及生产良率,降低产品加工成本,通过加强 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总投入为 8,122 万元,同比增加 6.86%,本年度公司在蓝宝 石加工领域研发投入小幅增加,导致总体研发投入有所增加。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公 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额 变动率 研发投入合计 8,122 7,600 522 6.86% 其中:费用化投入 8,081 3,303 4,778 144.67% 其中:资本化投入 41 4,297 -4,256 -99.06% 研发投入费用化的比重 99.5% 43.46%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9,009 3,303 5,706 172.78%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变化不大,但研发费用大幅增加,主要系研发投入本 期费用化比例较高。2022 年度研发费用 9,009 万元,其中本期投入的研发相关支出于 本期确认研发费用 8,081 万元、以前年度开发支出中的 928 万元在本期费用化。 2022 年度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及项目投入计入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研发项目名称 记入本期研发费用金额(元) ***KG 级蓝宝石晶体生长技术与装备的研究 6,133,906.23 大尺寸玻璃****设备的研究 4,676,593.97 大尺寸晶体*******的研究 8,199,733.89 大尺寸*****切割技术的研究 7,402,372.66 大批次晶棒端面******技术的研究 6,367,156.73 单晶炉****技术的研究 6,025,026.55 光伏****设备的研究 4,295,957.47 ****材料磨具的研究 3,251,466.22 蓝宝石晶体自动化**设备的研究 7,108,215.44 ****一体化检测设备的研究 6,177,736.60 **清洗设备的研究 3,961,159.30 小尺寸晶棒****加工技术的研究 6,219,870.10 **研磨加工技术的改进研究 1,214,961.71 4 英寸高质量****加工技术的改进研究 2,098,425.77 4 英寸蓝宝石****加工技术的改进研究 1,427,842.49 蓝宝石晶片**加工技术的改进研究 992,771.66 ****加工技术的改进研究 2,330,867.28 4 英寸**加工技术的改进研究 1,104,558.63 *****-系统改进研究 935,312.83 新型**加工方式 3,096,436.40 铜抛****研究 987,864.25 **研磨加工方式研究 992,464.86 高质量*寸衬底片研究 1,162,474.13 其他项目(共 16 个) 3,929,570.29 合计 90,092,745.46 注: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过程中领用的材料费用、研发人员工资及研发用资产的折旧或 摊销。 如上所述,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变化不大,但研发费用大幅增加,主要 是 2022 年度研发支出中费用化比例较大。 本年度研发支出投向主要是公司蓝宝石材料生产及制品加工领域(此部分投入占 研发投入的 85%)。该领域的研发投入系公司为保持、提升技术优势而发生的必要研发 投入,本年度所研发项目向上突破的难度较大、研究阶段较长,公司在综合考量预期 能够达到资本化条件的时间、可能性及日后能否形成具有市场获利能力的专利技术等 因素,同时秉持谨慎性原则将技术难度大、研究阶段较长预期资本化可能性相对较小 的项目于本年度确认研发费用。以上导致公司本年度研发总投入相对稳定,而研发费 用较上年明显增长。 (2)结合人员薪酬及对应研发项目情况,说明研发费用增加但研发人员下降的原 因及合理性; 回复: 2021 年公司研发人员共 193 人,2022 年公司研发人员共 151 人。研发支出金额对 比: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额 变动率 材料费 3,229 2,924 305 10.43% 工资及社保 1,702 2,037 -335 -16.45% 固定资产折旧 2,798 2,591 207 7.99% 其他 393 48 345 718.75% 合计 8,122 7,600 522 6.87%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同比变化不大,相较于 2021 年度,本年度研发总投入中材 料费、其他(维修费、检测费)同比增加,研发人员减少导致总研发支出中人工费下 降 16.46%,如本问题中“(1)”之回复本期研发费用增长主要是本期研发支出中费用 化支出比例增加所致。 (3)结合公司会计政策,说明相关开发支出及无形资产的确认依据,是否符合资 本化条件。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会计政策: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 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 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 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 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2、公司确认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主要依据如下: (1)公司研发项目组在项目立项时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计划书,并根据项 目计划书的研发进度,由公司研发副总经理、研发部长结合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相关 技术基础进行判断,在公司已有技术成果上进行开发,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完成 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的规定。 (2)项目开发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新技术、新工艺。相关专利技术将应用于企 业中,开发出全新产品,推向市场。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 使用或出售的意图”的规定。 (3)公司研发项目主要针对蓝宝石制品以及 LED 灯具领域的相关技术和工艺,蓝 宝石具有硬度高、耐磨性、光透过性、化学稳定性及生物相容性好等一系列优点,在 半导体行业、医学、工业、国防、消费类产品等方面广泛应用。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判 断研发成果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生产效益。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无形资产产生经 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 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公司研发部门根据研发人员配件、运营资金情况、研发项目难易程度等情况 综合判断是否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完成研发项目并用于生产经营。满足资本化条 件中关于“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公司根据研发项目需要攻克的关键技术、技术(工艺)路线和进度要求,对 研发项目所需人员情况进行项目的编制及人员指定,并对研发项目人员费用、材料费 用、研发设备的折旧费用,使用的专利技术摊销情况等进行专项归集。研发费用专账 核算,并且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满足资本化条件中关于“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 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的规定。 2022 年度,公司转入无形资产的 4,882.40 万元,主要为期初开发支出余额转入无 形资产-专利权,相关无形资产的确认均符合上述资本化确认条件。专利情况及专利技 术主要应用方向如下: 转入无形资 专利证书号 产金额 主要用途 (万元) 主要应用于蓝宝石加工领域,能够提高大尺寸蓝宝石抛 ZL2020 2 0377674.4 534.42 光片的加工效率和成品率 主要应用于蓝宝石加工领域,提高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 ZL2020 2 0391430.1 1,270.11 用蓝宝石双抛片的加工效率和成品率 主要应用于蓝宝石加工领域,提高蓝宝石盖板加工成品 ZL2020 2 0377686.7 1,825.93 率 主要应用于蓝宝石长晶领域,开发一种真空提拉炉设备 ZL2020 2 0377673.X 335.87 用于晶体生长改善晶体生长成品率 主要应用于蓝宝石长晶领域,实现高品质大尺寸特殊晶 ZL2020 2 0986325.8 916.07 向蓝宝石单晶生长的成品率 合计 4,882.40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上述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奥瑞德研发支出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奥瑞德已资本化的研发项目立项文件、项目研发计划,并与奥瑞德相关 人员了解研发项目的开发目的、研发项目的市场需求、奥瑞德现有的技术水平、研发 项目的预期投入及资金来源,评价研发支出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3)获取研发项目取得的专利证书、项目内部验收文件及奥瑞德内部审批流程, 评价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合理性; (4)获取研发项目预算、立项文件,比较分析研发项目后期投入是否与项目立项 文件及项目预算文件存在重大差异,对后期投入发生变化的研发项目获取差异原因、 评价差异的合理性;与奥瑞德研发人员讨论研发费用明细、主要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 的相关性及必要性、关键的研发支出的已投入情况,评价研发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 (5)针对项目研发费用中的人员薪酬,获取奥瑞德研发部门人员名单、关键研发 人员简历,评价研发人员专业技术领域及专业能力是否与其参与的研发项目相匹配。 获取研发人员的薪酬明细表、薪酬分配表单,复核研发人员薪酬计算的准确性、分配 的合理性; (6)获取固定资产折旧分配表、折旧计算表,评价研发费用中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准确性; (7)检查奥瑞德研发支出相关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奥瑞德报告期内研发 支出及无形资产的确认符合资本化条件。 三、关于资产减值 10.关于资产减值。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05 亿元,同比增 长 152.5%。其中,固定资产报告期计提专用设备和机器设备减值 1.22 亿元,去年同 期仅计提 721.06 万元;无形资产报告期计提专利权减值准备 1.2 亿元,去年同期仅计 提 2,895.64 万元;工程物资报告期计提减值 9,028.83 万元,去年同期仅计提 45.59 万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 2,256.56 万元,去年同期仅计提 23.79 万元,主要系七台河 厂区、办公设施、蓝宝石加工等设备分别计提减值准备 1,632.56 万元、323.67 万元、 205.6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相关减值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明细、购置或形成时间、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减值迹象及原因,并说明前期是否存在计提不充分 的情况; 回复: 1、本期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已计提折 已计提减 其中:本期 期末账面价 原值 减值迹象及原因 大类 旧 值 计提减值 值 本会计年度及以往各会 计年度,公司均综合考量 固定资产“单晶炉”及其 18,213.5 10,035.2 他加工设备主要产品毛 单晶炉 34,166.25 6,371.46 5,917.46 5 4 利情况及未来售价预期、 设备的成新率并结合实 物状态,判断单晶炉在资 产负债表日是否已存在 减值迹象。同时,公司聘 其他加工 44,012.6 74,788.15 9,494.51 5,831.88 21,280.99 请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 设备 5 评估师基于减值测试目 的对设备进行评估,各会 计期末公司依据评估师 出具的减值测试目的评 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62,226.2 19,529.7 合计 108,954.40 12,203.34 27,198.45 0 5 上述固定资产购置或组装完成时间主要在 2015 年至 2017 年。 2、本期无形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无形资产 已计提摊 其中:本期 期末账面 原值 已计提减值 减值迹象及原因 大类 销 计提减值 价值 本期专利技术所生产产 晶体生长 品售价及毛利率水平同 10,960.90 4,099.57 6,241.15 4,798.59 620.19 研发 比持续下降,本会计年度 及以往会计年度,公司基 于专利技术用途,结合相 关产品的本期及预期售 蓝宝石加 价、毛利率情况、未来产 9,367.10 2,594.12 5,928.54 5,348.57 844.43 品预期销量判断专利技 工研发 术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同 时,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 货资质的评估师基于减 值测试目的对专利或非 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进 其他研发 4,461.17 1,635.21 2,583.25 1,877.96 242.71 行评估,各会计期末公司 项目 依据评估师出具的减值 测试目的评估报告计提 减值准备。 合计 24,789.17 8,328.90 14,752.94 12,025.12 1,707.33 上述无形资产确认时间主要在 2015 年至 2020 年。 3、本期工程物资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工程物资大 已计提减 其中:本期计 原值 期末账面价值 减值迹象及原因 类 值 提减值 组装单晶炉 12,777.3 9,832.67 9,028.83 2,944.70 工程物资主要系原有固定资 物资 6 产拆解并入库的作为工程物 资核算的设备组件。主要用于 固定资产维修、新设备组装或 原有更换配件使用。如前述, 由于固定资产已存在减值迹 象,公司判断相关的工程物资 亦存在减值迹象。本年度及以 往会计年度,公司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资质的评估师基于减 值测试目的对工程物资进行 评估,各会计期末公司依据评 估师出具的减值测试目的评 估报告计提减值准备。 12,777.3 合计 9,832.67 9,028.83 2,944.70 6 上述工程物资购置形成时间主要在 2014 年至 2017 年。 4、本期在建工程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计提减 其中:本期计 期末账 在建工程大类 原值 减值迹象及原因 值 提减值 面价值 厂房建筑物 6,773 1,633 1,633 5,140 公司各会计期末依据 在建工程未来用途及 未验收设备-单晶炉 2 2 2 0 能够形成的现金流入 情况、工程的实物是 未验收设备-二期水处理系统 1 1 1 0 否存在损毁等实际情 况判断在建工程的减 未验收设备-其他设备 160 160 160 0 值迹象。 环保系统污水处理项目 710 92 92 618 本年度及以往会计师 度,公司均依据评估 办公设施 1,990 324 324 1,667 师出具的减值测试目 的评估报告计提减值 11 台研磨机技术服务 50 45 45 4 准备。 合计 9,686 2,257 2,257 7,429 上述在建工程形成时间主要在 2015 年至 2018 年。 2022 年以来受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等因素影响,LED 照明市场增长动力不足。公司 主营业务市场下行,公司营业收入受到一定程序的影响。蓝宝石相关生产设备、专利 技术等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已存在减值迹象。 2022 年末及以往各会计期末,公司委派相关部门组织专班对主要资产(包括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等)进行现场盘点确认实物状态,研判是否已 存在减值迹象及减值计提的合理性、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同时,各会计年度公司均 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各会计年度公 司均依据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结果确认各会计期末的减值计提情况。 本年度及以往会计年度,公司对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合理的,不存在 前期会计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2)相关资产的主要供应商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时间、采购金 额及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关联采购并说明相关资产购置业务的真实性。请会计师 发表意见。 回复: 相关资产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总 主要相关资 已付款 是否为 主要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期间 价(含 产 金额 关联方 税) 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 2015-202 16,224. 16,224. 单晶炉组件 否 有限公司 1年 15 15 固定资产-单 黑龙江特通电气有限 2015-202 9,509.3 9,509.3 否 单晶炉组件 晶炉 公司 1年 5 5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 2015-202 11,028. 11,028. 否 单晶炉组件 限公司 1年 42 42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 数 控蓝宝 石开 2015-201 11,180. 11,180. 否 限公司 方机等 7年 80 80 固定资产-加 2014-202 6,067.8 6,067.8 否 NTSCO.,LTD 抛光机、铜抛机 工设备 1 6 6 2016-201 4,777.1 4,777.1 否 UIMCLTD. 研磨机 7 0 0 黑龙江特通电气有限 晶 体生长 电源 2014-201 5,516.5 5,516.5 否 工程物资-单 公司 与控制系统 7 7 7 晶炉 哈尔滨新力光电技术 2014-201 2,864.4 2,864.4 否 大炉盖总成 有限公司 7 3 3 在建工程-房 黑龙江省东鼎路桥建 七 台河二 期厂 2016 年 4,303.6 4,303.6 否 屋建筑物 设工程有限公司 房主体工程 至今 9 9 在建工程-办 黑龙江省瀛洲建筑工 2017 年 1,990.4 1,990.4 否 厂区办公设施 公设施 程有限公司 至今 5 5 合计 73,462. 73,462. 82 82 如上表所示,公司上述资产采购期间主要集中于 2014 年度至 2017 年度,固定资 产已累计使用多年,上述资产购置后均已投入生产经营且使用多年,资产购置交易真 实;工程物资主要为公司将使用损耗较大的固定资产进行拆解而形成设备组件,主要 用途是其他设备维修、组件更换及新设备组建;公司通过查询工商信息、与客户进行 沟通、公司内部关键人员确认等自查方式,确认公司与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 采购不是关联采购。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资产减值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奥瑞德上述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结合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的监盘程序,观察上述资产 是否存在残次、不能正常销售或无法正常使用等的减值迹象; (3)与奥瑞德管理层讨论主要产品的应用领域、产品用途及市场前景;讨论主要 生产设备、专利技术、在建工程等是否面临着技术落后、无法满足市场需求等情况, 判断主要存货及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获取并复核奥瑞德聘请评估机构出具的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报告,确认奥 瑞德计提的减值与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与奥瑞德及评估师讨论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 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及合理性; (5)复核以前年度执行的上述与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程序,判断前期减值测试及 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奥瑞德不存在减值计 提不充分的情形;我们未发现奥瑞德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我们未发现奥 瑞德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采购。 四、关于资产负债科目 11.关于存货。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存货期末余额 3.81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转 回或转销”金额 9,127.93 万元,主要为转销已售或已领用存货的跌价准备。请公司结 合对外销售对象、是否关联方、价格变化等情况,说明大额转回或转销的依据及合理 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 9,127.93 万元,主要为库存商 品及发出商品跌价准备的转销。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主要因为相关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 实现对外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成本(减值 成本(减值 转销跌价金 是否关 客户 销售产品 前) 后) 额 联方 海南鑫进多燚投资 114,309,371 29,919,333. 84,390,037 热弯机 否 有限责任公司 .76 68 .24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 设备配件及蓝宝石 14,681,606. 7,792,353.3 6,889,253. 否 限公司等客户 制品等库存商品 82 8 44 128,990,978 37,711,687. 91,279,290 合计 .58 06 .68 公司处置的库存产品系以前年度滞销较久的存货,公司本期集中清理库存。其中 主要产品为 2016 年至 2017 年期间生产的热弯机,热弯机的减值 84,390,037.24 元, 系以前年度公司依据市场销售情况、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报告计提的跌价准备;2022 年,公司再次对热弯机进行评估,热弯机继续出现大幅减值,为尽快将产品变现,公 司多方寻找客户,并在报告期内对外销售。公司通过查询工商信息、公司内部关键人 员确认等方式,确认公司与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及讲解规定:“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 价准备的,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实际上是按已售产成品或商品的账面价值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企业按 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以上规 定,公司本期转销的存货跌价准备,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 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评估奥瑞德与产品销售及成本结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测试关键控 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检查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奥瑞 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执行分析程序,比较各月份、各产品收入波动、毛利率波动情况并与上年度 进行分析比较,分析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分析同类产品不同销售客户的定价、信用 政策等关键合同条款,判断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销售价格变动的合理性; (4)复核前期计提存货跌价的依据,复核关键基础假设、测试方法及其他减值测 试参数选择,减值金额计提准确性、列报的恰当性; (5)索取并复核奥瑞德关联方名单,复核关联方名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对比分 析关联方销售价格等关键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6)选取样本对交易金额、与客户的往来余额执行函证程序; (7)针对奥瑞德销售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商品合同,复核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商 品销售信息与产品发出记录及会计核算是否一致,复核已售商品的跌价准备是否进行 了恰当的会计处理; (8)索取并复核已售商品的发货记录、货物运输记录确认商品是否发出;同时结 合存货的监盘程序,确认已售商品是否已向销售客户发货; (9)复核已售商品的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列报是否恰当。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奥瑞德报告期内存货 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2.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部分在建项目工程进度均达到 100%但 未转固,包括办公设施期末余额 1,666.78 万元、环保系统污水处理站 617.7 万元。请 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已完工未及时转固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及指南的规定:“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 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如下表所示,公司部分在建项目工程进 度达到 100%,但项目所涉设备、设施尚需进行必要的调试、检测、试运行等,截至 2022 年末,由于项目所涉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转入固定资产,具体如下: 期末账面价值 工程进度 项目名称 说明 (万元) (%) 环保系统污水处理站,主要用于蓝宝石生产过程中产生 的污水处理,2022 年末污水处理站工程主体建设完成, 环保系统污 617.70 100 污水处理站在 2022 年未进行排放指标、污水处理能力 水处理站 等方面的检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资产负债 表日未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办公设施主要是厂区围墙修缮、场地硬化等建筑工程, 2022 年 12 月主体工程完成,但围墙修缮工程尚需进行 洞孔、管道、沟槽预留及基础材料使用等方面的验收, 办公设施 1,666.78 100 场地硬化工程尚需进行密封性、强度等性能测试,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资产负债表日未转入固定资产 科目核算。 会计师意见: (1)索取并复核在建工程的工程设计、可行性研究等材料,与奥瑞德管理层及工 程负责人员了解在建工程的预定用途、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的标准,评价在建工程 的会计核算、列报是否恰当; (2)结合在建工程的监盘程序,对在建工程实施实地检查程序,检查截至资产负 债表日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需投入情况; (3)通过执行在建工程实地检查程序,了解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预先投入使用的情 形; (4)了解并复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评价相关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复 核在建工程是否依据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列报。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未发现奥瑞德在建工程存 在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13.关于预计负债。年报显示,公司存在大量未决诉讼仲裁,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 额 5.07 亿元,上年同期仅 4,863.23 万元,包括新增未参与重整程序的其他子公司应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金额、违规担保补充计提等。请公司补充披露: (1)报告期计提相关预计负债涉及的诉讼金额、计提依据及前期未计提的原因; 回复: 2021 年度,公司根据中小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结果(未生效),将预计赔偿金额 4,863.23 万元记入预计负债科目核算;2022 年度,上述诉讼判决已生效,因此,公司 将预计负债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另 2022 年度新增中小投资者诉讼,截至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均已有生效判决,因此公司将赔偿金额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 算。截至 2022 年年末,因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件产生的其他应付款共计 9,626.12 万元。 本期末预计负债情况、计提依据及前期末计提的原因如下: 2022 年计 事项 计提依据 前期未计提原因 提预计负 债金额 (万元) 公司及奥瑞德有限 2022 年破产重整。根据重 哈尔滨秋冠光 整计划之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交通银行的债权, 电科技有限公 未从公司及奥瑞德有限两主体获得全额清偿。同时 司(简称“秋 根据《破产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 冠公司”)、 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七台河奥瑞德 的规定,奥瑞德有限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后, 2021 年度,奥瑞德有 光电技术有限 不再对交通银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限向交通银行的借款 公司(简称“七 已完整列示于资产负 《重整计划》中说明“债权人对公司、奥瑞 台河公司”)、 债表(短期借款),合 德有限以外的主体享有担保物权的,根据重整计划 奥瑞德光电 并范围内子公司间提 18,203.54 之受偿方案受偿后,债权人担保物权的行使不受影 (东莞)有限 供的担保或母公司向 响。” 公司为哈尔滨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 奥瑞德光电技 因交通银行债权在债务人奥瑞德有限及担保 并口径无需确认预计 术有限公司 人奥瑞德股份处未获全额清偿,依据重整计划中上 负债。 (简称“奥瑞 述说明、子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及律师 德有限”)向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奥瑞德有限向交通银行的 交通银行借款 借款,子公司(秋冠公司、七台河公司、奥瑞德光 提供保证担保 电(东莞)有限公司)对奥瑞德有限及公司在重整 计提预计负债 过程中未清偿的部分,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 此公司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公司及奥瑞德有限 2022 年破产重整。根据重 整计划之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中信银行的债权, 未从公司及奥瑞德有限两主体获得全额清偿。同时 根据《破产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的规定,奥瑞德有限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后, 不再对中信银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1 年度,奥瑞德有 七台河奥瑞德 限向中信银行的借款 光电技术有限 《重整计划》中说明“债权人对公司、奥瑞 已完整列示于资产负 公司为奥瑞德 德有限以外的主体享有担保物权的,根据重整计划 债表(短期借款),合 有限向中信银 9,318.57 之受偿方案受偿后,债权人担保物权的行使不受影 并范围内子公司间提 行借款提供抵 响。” 供的担保,合并口径无 押担保计提预 因中信银行债权在债务人奥瑞德有限及担保 需确认预计负债。 计负债 人奥瑞德股份处未获全额清偿,依据重整计划中上 述说明、子公司与中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及律师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奥瑞德有限向中信银行的 借款,七台河公司对奥瑞德有限及公司在重整过程 中未清偿的部分,可能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抵押物价值计提了相 应的预计负债。 公司及奥瑞德有限 2022 年破产重整。根据重 整计划之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华融公司的债权, 未从公司及奥瑞德有限两主体获得全额清偿。同时 根据《破产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的规定,奥瑞德有限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后, 不再对华融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021 年度,奥瑞德有 秋冠公司、七 限向华融公司的借款 台河公司为奥 《重整计划》中说明“债权人对公司、奥瑞 已完整列示于资产负 瑞德有限向华 德有限以外的主体享有担保物权的,根据重整计划 债表(短期借款),合 7,843.32 之受偿方案受偿后,债权人担保物权的行使不受影 并范围内子公司间提 融公司借款提 供抵押担保计 响。” 供的担保,合并口径无 提预计负债 依据华融公司债权在重整中的清偿情况,重整 需确认预计负债。 计划中上述说明、子公司与华融公司签订的担保合 同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奥瑞德有限向华 融公司的借款,子公司(秋冠公司、七台河公司) 对奥瑞德有限及公司在重整过程中未清偿的部分, 可能在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因此公司根据抵押物的评估价值计提了相应的 预计负债。 公司及奥瑞德有限 2022 年破产重整。根据重 整计划之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王悦英的债权,未 从公司及奥瑞德有限两主体获得全额清偿。同时根 据《破产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 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的 规定,奥瑞德有限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后,不 2021 年度,奥瑞德股 再对王悦英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份向王悦英的借款已 秋冠公司为奥 完整列示于资产负债 瑞德股份向王 《重整计划》中说明“债权人对公司、奥瑞 表(短期借款),合并 悦英借款提供 3,258.84 德有限以外的主体享有担保物权的,根据重整计划 范围内子公司为母公 保证担保计提 之受偿方案受偿后,债权人担保物权的行使不受影 司提供的担保,合并口 预计负债 响。” 径无需确认预计负债。 依据王悦英债权在重整中的清偿情况,重整计 划中上述说明、子公司与王悦英签订的担保合同及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公司向王悦英的借 款,秋冠公司对奥瑞德有限及公司在重整过程中未 清偿的部分,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公司计 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2021 年度,奥瑞德有 秋冠公司为奥 公司及奥瑞德有限 2022 年破产重整。根据重 限向广发银行的借款 瑞德有限向广 整计划之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广发银行的债权, 已完整列示于资产负 发银行借款提 5,062.99 未从公司及奥瑞德有限两主体获得全额清偿。同时 债表(短期借款、长期 供质押担保计 根据《破产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 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 提预计负债 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流动负债),合并范围 的规定,奥瑞德有限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后, 内子公司间提供的担 不再对广发银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保,合并口径无需确认 预计负债。 《重整计划》中说明“债权人对公司、奥瑞 德有限以外的主体享有担保物权的,根据重整计划 之受偿方案受偿后,债权人担保物权的行使不受影 响。” 依据广发银行债权在重整中的清偿情况,重整 计划中上述说明、子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担保合 同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奥瑞德有限向广 发银行的借款,秋冠公司对奥瑞德有限及公司在重 整过程中未清偿的部分,可能在抵押物的评估价值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抵押物的 评估价值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公司及奥瑞德有限 2022 年破产重整。根据重 整计划之债务清偿方案,债权人龙江银行的债权, 未从公司及奥瑞德有限两主体获得全额清偿。同时 根据《破产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的规定,奥瑞德有限及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清偿后, 2021 年度,奥瑞德有 不再对龙江银行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限向龙江银行的借款 秋冠公司为奥 瑞德有限向龙 《重整计划》中说明“债权人对公司、奥瑞 已完整列示于资产负 江银行借款提 5,228.15 德有限以外的主体享有担保物权的,根据重整计划 债表(短期借款),合 供抵押担保计 之受偿方案受偿后,债权人担保物权的行使不受影 并范围内子公司间提 响。” 供的担保,合并口径无 提预计负债 需确认预计负债。 依据龙江银行债权在重整中的清偿情况,重整 计划中上述说明、子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的担保合 同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关于奥瑞德有限向龙 江银行的借款,秋冠公司对奥瑞德有限及公司在重 整过程中未清偿的部分,可能在抵押物的评估价值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公司根据抵押物的 评估价值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2021 年 8 月 9 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1 年 8 月 9 日,上 公司为北京耀 对新黄浦公司主张奥瑞德应对耀莱投资承担保证 海金融法院作出一审 莱投资有限公 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 判决,对新黄浦公司主 司(简称“耀 2022 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 张奥瑞德应对耀莱投 莱投资”)向 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上海金融法 资承担保证责任的诉 上海新黄浦投 485.15 院(2020)沪 74 民初 1528 号民事判决,发回上海 求不予支持。截至 2021 资管理有限公 金融法院重审。截至本报告日,一审判决被撤销,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 司(简称“新 一审重审尚未开庭。 司未收到上诉通知, 黄浦公司”) 另,2022 年 9 月 16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2021 年度公司根据一 借款提供担保 法院对同样系公司对外违规担保的案件判决对主 审判决未确认预计负 计提预计负债 债权人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公司在二分之一的范 债。 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参考 2022 年最新收到的关于违规担保案 件的判决、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根据《重整计 划》中的债务偿还方案计算该笔担保可能需要支付 的最高赔偿金额为 485.15 万元。 根据重整计划及投资人承诺上述债务清偿资 源将由重整投资人承担。因此公司计提预计负债 485.15 万元;并计其他应收款(投资人)485.15 万元。 2022 年 9 月 16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1 年 8 月 9 日,上 一审判决公司对左洪波应付万浩波的债务中不能 海金融法院对同样系 清偿的部分,在二分之一的范围内向万浩波承担连 公司对外违规担保的 带赔偿责任,公司已经提起再审,截至本报告日, 案件(新黄浦案)作出 公司为左洪波 再审尚未开庭。 一审判决,对债权人主 向万浩波借款 公司按一审判决、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根 张公司应承担保证责 1,259.04 提供担保计提 据《重整计划》中的债务偿还方案计算该笔担保可 任的诉请不予支持。 预计负债 能需要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为 1,259.04 元。 公司参考该判例以及 根据重整计划及投资人承诺上述清偿资源将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由重整投资人承担。因此公司计提预计负债 书,判断公司极有可能 1,259.04 万元;并计其他应收款(投资人)1,259.04 不承担赔付责任,因此 万元。 未确认预计负债。 供应商东莞市 创科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创科 创科公司 2022 年提起 供应商起诉,根据法律意见书,将公司可能承 公司”)因货 19.75 诉讼,前期无此项诉 担的违约金利息记入预计负债。 款纠纷起诉秋 讼。 冠公司,违约 金利息记入预 计负债 供应商广州市 林德曼高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林德曼公司 2022 年提 “林德曼公 供应商起诉,根据法律意见书,将公司可能承 2.86 起诉讼,前期无此项诉 司”)因货款 担的违约金利息记入预计负债。 讼 纠纷起诉秋冠 公司,违约金 利息记入预计 负债 合计 50,682.21 (2)结合未决诉讼仲裁情况,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决诉讼事项明细如下: 单位:元 公司确认负债金 公司确认预计 事项 事项进展 额 负债金额 1、七台河市吉伟煤焦有限公司(以 经法院调节,吉伟公司与七台河公司达 下简称:“吉伟公司”)诉七台河 成调解协议。据企业管理层说明,公司 33,369,670.90 0 公司供电合同纠纷((2019)黑 0904 未按民事调解书约定履行偿付义务。 民初 18 号) 2020 年 8 月 7 日,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 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根据调解协议 约定,七台河公司共需支付电费款 4,000,000.00 元,其中 2021 年 3 月 1 2、吉伟公司诉七台河公司供电合同 日前付款 1,200,000.00 元,2021 年 8 4,469,000.00 0 纠纷((2019)黑 0904 民初 691 号) 月 30 日前付款 1,200,000.00 元,2022 年 8 月 30 日给付 1,600,000.00 元。。 根据企业管理层说明,公司未按民事调 解书约定履行偿付义务。 2023 年 3 月 16 日,松北区人民法院一 3、创科公司诉秋冠公司采购合同纠 审判决秋冠公司向创科公司支付货款、 2,435,152.50 197,516.87 纷((2022)黑 0109 民初 16004 号) 利息等合计 2,613,885.37 元,应支付的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18,784.00 元。 松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秋冠公司向林 4、林德曼公司诉秋冠公司买卖合同 德曼公司支付货款 176,074.28 元、利息 纠纷((2022)黑 0109 民初 16003 及担保保险费等合计 206,956.26 元,应 182,160.00 28,591.26 号) 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3,795.00 元。 2021 年 8 月 9 日,上海金融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对新黄浦公司主张奥瑞德应对 耀莱投资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请难以支 5、新黄浦公司诉耀莱投资、奥瑞德 持。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 有限、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公司及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耀莱文化)、左洪波、綦建虹、 告编号:临 2022-050),上海市高级人 0 4,851,541.65 褚淑霞、朱爽借款合同纠纷((2020) 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 沪 74 民初 1528 号) 反法定程序,裁定撤销上海金融法院 (2020)沪 74 民初 1528 号民事判决, 发回上海金融法院重审。截至本报告日, 一审判决被撤销,一审重审尚未开庭。 2022 年 9 月 16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对左洪波应付万浩 6、万浩波诉奥瑞德股份借款合同纠 波债务中不能清偿的部分,在二分之一 0 12,590,383.73 纷((2021)沪 01 民初 258 号) 的范围内向万浩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已经提起再审,截至本报告日,再 审尚未开庭。 7、2020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 国证券投资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截至 2022 年报出具日,本公司收到上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 号), 类似中小投资者以被告应承担证券虚假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 陈述的责任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共计 96,261,174.51 0 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后, 1517 起,其中已产生诉讼判决的案件 本公司收到中小投资者以证券虚假 1496 起,案件涉及赔偿金额 15.258.23 陈述责任为由向奥瑞德股份提起诉 万元。 讼的案件诉讼 合计 136,717,157.91 17,668,033.51 针对上述涉诉事项 1、2、7,截至 2022 年年报披露日,所涉事项公司需承担清偿 责任的债务金额已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应付款科目;事项 3、4,案件涉及货款本金已 计入应付款科目,违约金、利息部分因公司尚未取得生效判决,相应负债计入预计负 债;事项 5、6,因公司尚未取得最终判决,相应负债计入预计负债。截至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上述涉诉事项,均已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应付款项。公司预 计负债计提充分无遗漏。 会计师意见: 我们针对预计负债确认及计提的充分性问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及获取的 关键审计证据: (1)了解与评价奥瑞德与诉讼事项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向奥瑞德管理层了解诉讼的具体情况,获取涉案的诉讼清单,法院送达奥瑞 德的所有判决或裁定文书; (3)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奥瑞德诉讼案件的相关信息,了解进展情况,确定查询结 果是否与奥瑞德提供的涉诉清单一致; (4)通过向经办律师函证(或访谈)确认奥瑞德提供的涉诉清单,以及在可能范 围内,对可能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金额及承担的诉讼赔偿金额的专业估计; (5)与奥瑞德讨论诉讼案件涉及的关键因素,包括揭露日、基准日、系统风险、 预计赔付金额,获取并复核外聘律师事务所就涉诉金额及其可能的最佳估计赔偿金额 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 (6)与管理层进行讨论,评估管理层根据律师专业意见确认的赔偿金额是否恰当; (7)针对金额较大或性质特殊的诉讼案件,会计师聘请第三方律师对奥瑞德管理 层聘请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行复核; (8)检查奥瑞德对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在执行上述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报告期奥瑞德预计负 债计提是充分的;我们未发现奥瑞德前期预计负债确认不恰当之处、未发现奥瑞德预 计负债计提或披露不充分的情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