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晋亿实业: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11-18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3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高速扣配件合同,合同金额为 728,756,012.60 元。
     合同生效条件: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合同交货期: 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结束。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
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
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以
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高速扣配件采购合
同(合同编号:CDWJGBGWZ-2023-004),公司经过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高速铁
路国铁集团管理的甲供物资招标(高速扣配件)标准采购招标流程,与成达万高
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高速扣配件采购合同(招标编号:T0WZ202300600,

                                   1
包件号:F01,项目编号:TOWZ202300614,),合同所涉及产品为高速扣配件,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728,756,012.60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成达万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1栋2单元4-14层
    法定代表人:付国成
    注册资本:414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共铁路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四川省成南达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
公司、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728,756,012.60元。
    2、合同价款的支付:
    2.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 10%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
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2.2、进度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
相关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
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 95%。
    2.3、结清款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
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5%的结清款。
                                   2
    3、质量保证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
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4、交货地点:南充市。
    5、合同交货期: 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结束。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7、违约责任:
    7.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
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
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
    7.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8、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
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728,756,012.60 元,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可以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高铁扣配件市场地位与影响力。
    2、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
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
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
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
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3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