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9-20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44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
连造船”)以及控股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青岛北海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造
船”),被担保人为大连造船、北海造船的下属子公司,不涉及公司关联人。
2023 年 8 月,大连造船和北海造船因其下属子公司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及保函等事项新增提供担保 3.64 亿元,各子公司均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
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38.8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5%。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
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累计不超过
人民币75亿元的上限,为所属各级子公司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事项提
供担保,其中,公司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48.75亿元,公司二级子
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为26.25亿元。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详见公司
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公告》
(临2023-020)。现将担保进展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及控股子公司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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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因其下属子公司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事项新增提供担保3.64亿元,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2.99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
的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0.65亿元,各子公司均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新增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股东大会 是否
8 月新增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经审计资 授权新增 有反
担保金额 联担保
例 产负债率 担保额度 担保
一、对子公司的新增担保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
中船(天津)船舶制
100.00% 84.19% 80,000 20,914 否 是
造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
100.00% 81.65% 43,000 7,940 否 是
集团有限公司 备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
100.00% 96.63% 4,000 1,018 否 是
限公司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
100.00% 49.08% 50,000 3,279 否 是
大连船舶重工 责任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
100.00% 38.38% 10,000 681 否 是
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集团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
青岛北海造船 85.04% 50.75% 6,000 2,552 否 是
任公司
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成立 法定代 注册 资产 负债 净资
被担保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时间 表人 资本 总额 总额 产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
中船(天津)船舶 金属船舶
91120116MA0785H17C 2021 天津市 王景东 5.00 18.29 15.40 2.89
制造有限公司 制造
其他未列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
9121024669603673X7 2009 大连市 贾晓旭 明通用设 12.44 19.10 15.60 3.50
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备制造业
2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 船用配套
91210212773048954R 2005 大连市 贾晓旭 0.65 7.15 6.91 0.24
有限公司 设备制造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子公司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 秦皇岛 金属船舶
911303511053117021 1984 张立兵 54.51 62.81 30.83 31.98
限责任公司 市 制造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 金属船舶
912102837021594545 1992 大连市 王常涛 0.07 2.29 0.88 1.41
业发展有限公司 制造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 金属船舶
9137021166787681X7 2007 青岛市 鲍会勇 1.90 3.97 2.01 1.96
责任公司 制造
注: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造船及控股子公司北海造船因
其所属子公司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事项提供的担保,均按法定程序签署
了担保协议。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债权人
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存在的 期限 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号 关系 (月) 方式
1 9,216 6
2 中船(天津)船舶制造 2,736 3
浦发银行
3 有限公司 1,442 3
4 7,520 6
5 1,842 4
中船财务
6 1,298 6
有限责任
7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装 936 5
大连船舶 所属全 公司
8 备制造有限公司 739 6
重工集团 资子公
9 1,276 6
有限公司 司 连带
10 1,849 6
责任
11 大连船舶重工船业有 560 6
兴业银行 保证
12 限公司 458 6
13 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 2,851 6
14 责任公司 428 3
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 中国农业
15 681 6
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
中国船舶
所属控 中船财务
集团青岛 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
16 股子公 有限责任 2,552 35
北海造船 任公司
司 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3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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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海造船的控股子公司,北海
造船按持股比例85.04%为青岛北船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552万元。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新增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
的正常开展。公司新增提供的担保全部为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对被担保方
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38.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5%。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2.50%;下属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17.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2.15%。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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