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电子: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火炬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12-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火炬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要求,对火炬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 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102.75 万元。上述
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4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募集 尚未投入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总投资额
资金 资金
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
1 44,675.73 22,164.54 22,511.19
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4,427.02 14,400.00 27.02
合计 59,102.75 36,564.54 22,538.21
注:上述金额未包含利息收入及定期存款到期收益净额 1,228.64 万元。
1
三、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将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次使用不超过 1 亿元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要求,
规范使用本次借出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部分资金将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公开
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地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
2
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其军 李程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