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5-11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之重组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
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材料,经审慎分析,本着
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我们已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上
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
同意上述议案中载明的本次交易事宜。
(二)公司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要求和条件。本次交易方案及《上
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未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
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需按照关联交易程序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结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提
升市场竞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
意将该等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饶艳超(签字):
韦 烨(签字):
张训苏(签字):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