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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9 月 22 日,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德环境”或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路德环境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负责路德环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信证券出具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具体工作情况
     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路德环境签订《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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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路德环境经营情况,对路德
                                                            环境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2022 年度路德环境未发生按有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2 年度路德环境未发生违法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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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2022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路德环
                                                            境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督促路德环境依照相
 7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路德环境的内控制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8                                                          核查,路德环境的内控制度符合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保荐机构督促路德环境严格执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保荐机构对路德环境的信息披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况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2 年度路德环境及其控股股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11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2022 年度路德环境及其控股股
 12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2022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报告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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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督导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
       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
       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 2022 年度路德环境未发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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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情况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要
 15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
       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查工作要求
                                                              2022 年度,路德环境不存在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等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
                                                              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
       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
       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6    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的净利润下降超过 50%,保荐机
       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
                                                              构在日常持续督导和现场检查
       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中对该情况及其原因予以关注,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并提醒公司及时、准确地进行信
       事项
                                                              息披露。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34,207.97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2.61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65.68%;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00.47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
      下降 69.33%。2022 年度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
          1、收入下降的原因
          公司 2022 年度收入较上年度下降 10.45%,主要由于河湖淤泥处理收入大幅
      下降,下降幅度超过了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收入和工程泥浆处理收入的增长,
      综合影响导致收入整体与上年度有所下降。其中:

                                             3
    (1)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① 2022 年以来受复杂外部因素的影响,公
司河湖淤泥处理业务在运营项目存在开工效率低、施工周期不足、结算验收滞后、
新业务订单开展受阻等不利情况,导致该业务收入下降;② 公司目前处于产业
结构转型升级关键期,基于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不断加大对生物发酵饲料业务布
局投入,为保证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主动放弃部分回款预期较长的河湖淤泥处理
项目;
    (2)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2022 年度收入保持增长态势,且收入金额
超过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但更多新增产能的达成尚需时间,在 2022 年度未
能形成更多的新增收入抵消河湖淤泥处理收入的下降;此外,金沙路德年产 15
万吨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一期产品规模 10 万吨/年,二期产品规模 5 万吨/年)
一期项目于 2023 年 3 月中旬完成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并顺利完成试生
产工作,于 4 月初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并正式投产,2022 年度内未形成产品销
售收入,使得该项业务的增长幅度未能更进一步加大;
    (3)工程泥浆处理收入受益于绍兴区域房地产政策复苏而上升,但整体规
模较为有限,未扭转因河湖淤泥处理收入下降导致的整体收入下降的态势。
    2、利润下降的原因
    公司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受复杂外部因素影响,尤其是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新开工项目数量
偏少,执行项目开工效率偏低,毛利率和毛利额下降,2022 年度公司总体毛利
额较 2021 年度下降 2,300.18 万元,降幅 16.12%,其中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毛
利额下降 6,315.21 万元,降幅 74.30%;
    (2)同样受复杂外部因素影响,公司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的应收账款回
收速度减慢,1 年以上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公司严格按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口
径计提了坏账减值准备,2022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较 2021 年
度增加了 1,036.60 万元,增幅 147.74%;
    (3)2022 年以来公司为拓展有机糟渣板块的业务,新增多个项目,其前期
的开办费用导致各项管理费用有所增加,此外由于当期河湖淤泥处理服务业务开
工率不足,闲置设备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亦导致管理费用上升,2022 年
度管理费用较 2021 年度上涨 575.78 万元;


                                    4
       (4)2022 年度已无上市分阶段奖励,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政府补贴)较上
年同期下降 408.25 万元;
       (5)公司利润增长较快的白酒糟发酵饲料业务和工程泥浆处理服务业务的
执行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存在少数股东损益,需要计提少数股东损益,2022
年度的少数股东损益为 1,328.17 万元,较 2021 年增加了 949.47 万元,对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
       3、未来的变动趋势
       2022 年度,公司河湖淤泥处理业务业绩下滑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随
着宏观大环境逐渐改善,及公司产业结构向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倾斜,投资
布局的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项目产能持续释放,公司业绩有望逐步恢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风险
       公司自主研发的有机糟渣微生物固态发酵、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等核心技术
体系,已成功应用于食品饮料糟渣、河湖淤泥、工程泥浆等高含水废弃物的处理
和利用领域。随着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入,全社会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提升,环保
产业快速发展,高含水废弃物环保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也将进入快速更新、迭
代阶段。如公司不能准确及时地预测和把握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的发展
趋势,对技术研究的路线做出合理安排或转型,有效地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
进而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可能会延缓公司在关键技术和关键应用上实现突破
的进度,导致公司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核心技术发展停滞甚至被替代的风
险。
       2、新应用领域的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以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为核心的研发
与应用,并已在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河湖淤泥处理、工程泥浆处理等领域建立
起突出的技术、运营模式和品牌优势。随着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公司
加强应用领域横向拓展,近年来逐步加大除酱香型白酒糟之外的食品饮料糟渣领
域以及工业渣泥领域等新利用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在上述领域内,公司的技术
储备及经营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运营经验尚有待进一步积累成熟,品牌认知度仍
在建立过程中。


                                     5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因
素之一,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是公司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未来发展也
有赖于能否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演化,对人才的争
夺必将日趋激烈,如果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会对公司
的研发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核心技术人才出现大量流失,而同时公司未能及时吸
引符合要求的技术人才加盟,将削弱公司在人才和创新方面的技术优势,继而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白酒糟、电石渣和粉煤灰。报告期内,在白酒糟生物发酵
饲料领域,白酒糟成本占该领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达到 40%以上;在河湖
淤泥和工程泥浆领域,电石渣和粉煤灰成本占该领域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保持在
20%以内;白酒糟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对主营业务成本有一定影响。此
外,受市场环境和国际形势影响,能源价格亦存在一定幅度上升,增加了公司的
生产和运营成本。若后续原材料和能源价格继续上涨,将会对公司整体盈利状况
和后续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2、河湖淤泥处理业务市场区域较为集中风险
    公司已于长江中游、赤水河流域、珠江流域及黄河流域等进行战略布局,但
在短期内河湖淤泥处理业务长三角地区仍然是业务发展的主要区域。未来若该地
区相关环保政策出现不利变化或地方政府环保产业投入缩紧,高含水废弃物处理
与利用市场发展不及预期,公司经营业绩或将受一定影响。
    3、公司在手订单普遍剩余运营期限较短的风险
    公司不同业务板块在手订单剩余运营年限不同,工程泥浆业务涉及的绍兴滨
海项目剩余运营期限较长,河湖淤泥业务涉及的项目在手订单普遍剩余运营期限
较短,公司面临河湖淤泥涉及的项目在手订单普遍剩余运营期限较短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可能相应扩大。如果下

                                  6
  游行业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可能发生坏账损失,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的环境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影响。未来的产业政策
  或行业规划若出现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出现变化。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环保行业总体处于快速增长阶段,随着众多实力强大的国企等竞争者加入,
  逐步呈现头部企业集中现象,导致竞争持续加剧,将会给公司业务的拓展带来不
  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政治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加,宏观环境复杂,国内经济恢复的基
  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度路德环境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度/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4,207.97            38,200.01              -1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2.61             7,553.91             -65.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000.47             6,521.86             -69.3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12             4,481.27             -92.21
                                 2022 年 12 月末      2021 年 12 月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467.00            77,007.63                0.60
总资产                                 119,652.87           100,455.92               19.11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82                -65.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82                -65.85


                                           7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71                -69.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5      10.24    减少 6.89 个百分点
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9       8.84    减少 6.25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5       4.18     减少0.2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与净利润的变动原因详见本报告之“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之“(一)发现的问题”。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下降,主要因为:(1)2022
  年以来受复杂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河湖淤泥处理业务的施工、验收、结算进度
  有所滞后,应收账款出现不同程度的付款延迟,回款较慢,其他经营活动性活动
  支出也有所增加导致河湖淤泥处理服务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
  年下降幅度较大。(2)金沙路德年产 15 万吨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一期产品规
  模 10 万吨/年,二期产品规模 5 万吨/年)一期项目于 2023 年 3 月中旬完成主体
  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并顺利完成试生产工作,于 4 月初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
  并正式投产。公司为保证金沙路德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 2023 年投产后的正常生
  产积极储备原辅料,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大幅增加。
       3、净资产的变动主要受净利润和分红影响,整体变动不大。
       4、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19.11%,主要由于古蔺路德新建办公楼、扩建糟场,
  以及金沙路德的建设,大幅增加了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
       5、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相关各指标的下降,主要受到利润下降的影响。
       6、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公司氨碱法碱渣治理技
  术及装备应用研究项目试验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成功形成销售收入,按会
  计准则将对应的研发投入 265.38 万元(若未形成收入原本应在研发费用列报)
  转入营业成本,导致费用化研发费用较上年度下降 15.31%,进而导致该指标略
  有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领先的技术优势

                                         8
    公司专注于食品饮料糟渣、高浓度酿造废水、无机固废资源化利用的技术研
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取得多项专利及非专利专有技术。公司是国内率先进
入高含水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领域的科技型专业化环保企业之一,获得了湖北省政
府颁发的“湖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2022 年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称号,在行业内树立了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形象,具有领先
的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对酒糟等食品饮料糟渣持续进行技术研究,形成了有机糟渣微生物
固态发酵核心技术体系,现阶段以酱香型白酒酒糟为培养基,围绕微生物固态发
酵、连续多级低温干燥、酵母固体高密度培养、酵母固态自溶、专一性酶降解、
白酒糟高浓度滤液收集及利用等工艺环节,无害化处理酱酒酒糟,生产复合功能
型生物发酵饲料,集营养性和功能性于一体,打造白酒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环
境污染治理,生态健康养殖,保障食品安全。
    同时公司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形成了泥浆脱水固结一体化核心技术体系,在
工艺、设备、材料、余水处理和资源利用等方面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该技术体系
适用对象广泛,除河湖淤泥、工程泥浆、市政污泥外,亦包含碱渣、赤泥、油泥、
铜尾渣、电厂脱硫石膏等工业渣泥。
    2、独特的先发优势
    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经过多年的产业化运营,已与酱酒主要产地的
多家大型酒企签订了长期供货协议,锁定了酒糟资源;此外白酒糟具有含水量高,
易腐败,不适宜长途运输,受环保监管的特点,只能就近建设处理工厂,且酱酒
酒糟产地工业用地指标紧缺,古蔺路德的成功示范使得公司作为白酒企业环保配
套服务商,受到酒企所在地政府欢迎,公司已在酱酒核心产区赤水河畔多点布局,
优先通过政府招商引资政策获得工业用地指标和多项优惠投资条件,产业的投资
为当地就业、税收带来红利,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与安徽亳
州市、古井贡酒(000596.SZ)达成合作,标志着公司从酱香型酒糟到浓香型酒
糟生物饲料化应用的重大突破,公司生物发酵饲料的产能进一步提升。
    公司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的客户为大型饲料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其执行严
苛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专门配备营养配方师,对饲料产品的营养配比进行精细化
计算,新产品需通过长达半年甚至一年的饲喂实验,系统的营养评价、安全性评


                                   9
价和性价比分析之后,才能够进入其饲料产品采购目录。公司产品兼具营养性和
功能性,经过多年市场培育,从最初的产品试用、饲喂实验、养殖结果对照等,
到现在进入供应商采购目录,以高性价比获得广大客户好评。
    3、持续的人才战略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团队中大部分成员从公司创立初期就在公司服务,
具有多年行业技术及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使得公司的技术研发及经营战略得以
紧跟行业发展方向。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持续提升员工福利等措
施使得管理层、中层管理干部及核心技术人员大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人
员结构较为稳定,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精益求精的成本管控优势
    公司在河湖淤泥、工程泥浆等业务上采用自主研发的 HEC 和 FSA 等核心材
料,并关注其他原材料市场行情,定期分析原材料价格走势,以直接与原厂商合
作为原则,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通过制定标准物料单位消耗定额
指标,及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通过技术优化等,降低单位成本。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尽管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但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
心竞争力优势。公司 2022 年度研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1,616.05 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了 1.33%,因公司氨碱法碱渣治理技术及装备应用研究项目试验完成并通
过专家评审、验收成功形成销售收入,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颁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进行了会计处理将对应的研发
投入 265.38 万元转入营业成本,导致费用化研发投入较上年度下降 15.31%。

    (二)研发进展
    公司 2022 年新增申请受理专利 21 项,获授 28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荣
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共拥有专利 148 项,
其中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2 项,外观设计专利 6 项。截至 2022 年末,
公司共拥有注册商标 17 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10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聚焦高含水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主业,坚持“双轮驱动”
战略发展路径,主营业务一直在有机高含水废弃资源化利用(主要是白酒糟生物
发酵饲料业务)和无机高含水废弃物环保处理(主要是河湖淤泥处理和工程泥浆
处理业务),在上述两个领域有进一步深入的业务挖掘,但均未形成重大新增业
务。2022 年度公司主要在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业务领域新增两个子公司以及一
个新增生产基地(对应子公司在 2023 年设立):
    1、2022 年 1 月 18 日,路德环境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贵州省遵义市汇川
区投资约 1.5 亿元人民币,设立遵义路德,建设年产 8 万吨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
项目。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全资子公司遵义路德的工商注册登记并取
得遵义市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遵义路德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主营业务是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的生产、销售。
    2、2022 年 8 月 18 日,路德环境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及与安徽古井贡
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约 2.5 亿元,在安徽省亳州
市谯城区注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古井酒糟资源化利用项目”,投产后对安徽古
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周边酿酒企业的酒糟(其中古井贡酒酒糟约 30 万吨)进
行资源化利用,年产生物发酵饲料 12 万吨。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完成了控
股子公司亳州路德的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亳州路德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主营业务是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的生
产、销售。
    3、2022 年 10 月 27 日,路德环境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古
蔺县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在古蔺县北部的永乐镇设立合资公司,面向古蔺县北部、
东北部白酒主产区及贵州省习水县、仁怀市等众多规模酒企,综合处理酒糟及酿
酒废水,建设古蔺白酒糟生物发酵饲料第二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3 亿元,
建成后可实现生物发酵饲料产品年产能 10 万吨。
    除上述业务外,公司无其他新增业务。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对公司上述业务的进展予以说明。


                                   11
       2022 年度,公司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2022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20,844.39 万元,本报告期直接投入募
  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2,631.1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现金
  管理收益 859.39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 301.71 万元,手续费支
  出 0.58 万元。募集资金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14,123.13 万元,其中: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123.13 万元,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 10,000.00 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33,807.01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419.62
减: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20,424.78
加:累计利息收入                                                               301.71
减:手续费                                                                       0.58
加: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859.39
募集资金余额                                                              14,123.13
减: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现金管理)                                  1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23.1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共开立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8111501012100725061        1,421.5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徐东支行                11155000000859292          2,013.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127905133610188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蔺支行                2304351129100068310            688.02
                               合计                                        4,123.13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12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直接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1     季光明                                                  19,537,400                21.15
                       总经理
  2     程润喜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32,000                  0.03
  3     刘菁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2,000                  0.03
  4     罗茁           董事                                       143,045                  0.15
  5     吴军           副总经理                                   190,400                  0.21
  6     胡卫庭         财务总监                                    32,000                  0.03
                         合计                                   19,966,845                21.62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主体      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     季光明                                                         570,000              0.62
                     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武汉德天众享企
 2     程润喜        董事、副总经理                                   150,000              0.16
                                             业管理合伙(有限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3     刘菁                                  合伙)                     60,000             0.06
                     总经理
 4     胡卫庭        财务总监                                         100,000              0.11
                              合计                                    880,000              0.95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樊长江               张翊维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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