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22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13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
主持,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根据 2023 年 9 月 4 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拟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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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 2023 年 9 月 4 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原有的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制度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 2023 年 9 月 4 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 12 月修订)》《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
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另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增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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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旭睿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无锡唯因特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光伏电池车间包装线管理系统软件,采购金额合计约为 2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李文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
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
额的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5963 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3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
公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5 股。2023 年半年度公司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
划》”)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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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2)。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2021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由于 2021 年激励计划中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23 股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
分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9,041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2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B”,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9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66 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3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1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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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 2021 年预留部分第二次归属 19,771 股,2022 年预留
部分第一次归属 61,421 股,合计 81,192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殷哲、刘世挺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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