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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科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8-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格科微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对格科微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
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格科微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9 号),同意格科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9,888,71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8 元/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的总股本为 2,498,887,17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334,202,779 股,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164,684,39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
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
6,954,102 股,占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676%,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员工股份期权计划>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据此,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完成《员工股份期权计划》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登记,本次行权
新增股份共计 99,904,494 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至 2,598,791,66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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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因其他事项导致
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所获配股票的限售期限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954,10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量(股)                  数量(股)   量(股)
                                                    例
  1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6,954,102        0.2676%        6,954,102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战略配售股份                  6,954,102
                                                                之日起 24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
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
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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