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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一诺威:第二次回购方案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3-102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回购方案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发布两次股份
回购方案:
    第一次回购方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
张义福、齐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第二次回购方案: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对
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以上两次股份回购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回购方案,不存在相互替代,公司依据两次回
购方案分别设置的触发条件履行相关回购义务。截至 7 月 12 日,公司第一次股份回购
方案已实施完毕,并于 7 月 1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
布了《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公
司于 7 月 14 日开始实施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
公司股份,并将用于股权激励,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
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如果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均低于 10.81 元/股,启动回购方案。确
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0.81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
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18.21
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4000 万元,不超过 8000 万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
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3,700,277 股-7,400,555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7%-2.54%,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
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调
整为不超过 10.41 元/股。
    公司拟回购股份金额区间为 4,000 万元至 8,000 万元。截至回购方案调整前公司已
回购股份 0 股。自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384.25 万股-768.49 万股。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
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8.94%。
    截至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24,526
股,完成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50.23%,已
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
    7 月 14 日,公司启动第二次回购。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
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55,352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0%,占
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18.94%,最高成交价为 8.6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37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 12,298,676.21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
金总额上限的 15.37%。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
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