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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花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2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新乡市花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
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公司产
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
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和
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并核查该议案及公司提供的附件资料,我们
认为,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情况是合法、合规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有吉、武龙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