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花溪科技: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6-12
证券代码:872895 证券简称:花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的促进公司产
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拟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租”)进行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的合作。
江苏金租为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
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公司就江苏金租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销售的公司产品提
供回购担保,回购担保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整,担保有效期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
提下,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
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
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必须是通过江苏金租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有还款能力的公司
自然人客户或法人客户,同时被担保人也是与江苏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
承租人,即公司最终客户。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对象为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协议内容
公司拟与江苏金租的合作,公司向江苏金租提供对公司销售及融资需求较
大或需求靠前,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授权经销商名单,江苏金租
对经销商进行选择,自主决定是否与其合作。
选定的经销商向江苏金租推荐信誉良好、有还款能力的终端客户,江苏金
租对终端客户进行审查,与符合其条件的终端客户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
司及授权经销商为所推荐的客户与江苏金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回购
担保责任(直销模式下,公司向江苏金租承担回购担保责任;经销模式下,公
司向江苏金租承担回购连带担保责任)。
经销模式下,如终端客户(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满足约定
条件的情况下由授权经销商履行回购义务,授权经销商无力履行回购义务时再
由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直销模式下,如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满足
约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司履行回购义务。
2、担保事项的风险控制措施
(1)融资需求审核
江苏金租根据承租人情况,对承租人进行实地考察。江苏金租负责调查
承租人的融资申请材料等情况,公司给予必要协助。
(2)售后跟踪
江苏金租后期负责跟进融资租赁合同执行情况,包括租金还款情况、资
产余额等。
(3)逾期处理
若承租人出现逾期支付租金的情况,江苏金租与公司联合对承租人进
行逾期租金催收,包括但不限于对有条件的租赁物进行实时监控及远程锁
机、实地回访、收回租赁物等措施,必要时将采取诉讼手段。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鉴于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更好地促进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及现金流改善,因
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授权经销商为所推荐的终端客户与江苏金租签署的《融资
租赁合同》提供回购/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融资租赁模式已为国内大型农机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
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实施该项业务有利于推动公司
产品的销售,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并且江苏金租严格筛查经销商和承租人,
同时制定严格的筛查条件,落实担保责任和担保责任人,及时跟踪被担保人日
常经营及按期还款情况,合理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
业务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公司产品的销售,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风险相对可控,不会对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对外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通过申请开展客户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
项,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及维护客户关系。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
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4,000 30.28%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4,000 30.28%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 -
七、备查文件目录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