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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4-06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
拟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马有机发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继续存续,天马有机发光依法注
销,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上海天马依
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
收合并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03068D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3,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杜劲学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888、889 号
    7、成立日期:2006 年 04 月 07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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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
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显示
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
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6,631,739,344.56     7,194,707,954.79
      总负债(元)              3,388,936,609.40     3,681,430,374.24
      净资产(元)              3,242,802,735.16     3,513,277,580.55
                               2023年1-12月           2024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6,398,021,267.19     5,920,042,131.23
      利润总额(元)               167,334,285.15      243,078,822.12
       净利润(元)                207,272,672.03      270,250,979.33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7752362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员涛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空北路 3809 号
    7、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有机发光显示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有机发光技术、
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
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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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股权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9月30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962,446,045.82       926,244,904.74
      总负债(元)               558,240,450.79       519,346,935.83
      净资产(元)              404,205,595.03        406,897,968.91
                             2023年1-12月           2024年1-9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24,803,233.35      21,011,349.29
      利润总额(元)                 5,725,399.89       2,692,373.88
       净利润(元)                  5,725,399.89       2,692,373.88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由上海天马吸收合并天马有机发光。上海天马作为合
并方,依法承继被合并方天马有机发光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
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天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
人、董监高人员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两家公司的原注册资本之和,天马有机发
光将依法注销。
    (二)合并基准日:由合并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商议确定合并基准日。
    (三)合并手续办理: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依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
和税务、工商等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四)其他程序安排: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需要。
    上海天马、天马有机发光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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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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