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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8  

 证 券 代 码: 002936        证 券 简 称: 郑州银 行      公 告 编 号: 2024-04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

第七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郑州

市商务外环路 22 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

席 5 人,其中徐长生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会议,朱志晖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

耿明斋先生代为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临时召集人胡跃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外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 提名徐长生先生为本行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提名耿明斋先生为本行第八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

    本项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1
案》。

    本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本行第七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2
附件
    徐长生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武汉大学经济学硕

士、经济学博士。

    徐先生于 2021 年 6 月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彼自 1987 年 7 月起于华中科技

大学经济学院任教,自 1997 年 9 月起任教授,自 1999 年 9 月起任博士生导师。

徐先生曾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副理

事长,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领域的科研和教学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期,徐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监事的

任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耿明斋先生,1952 年 2 月出生,河南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教授。

    耿先生于 2023 年 6 月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彼自 1985 年 7 月起于河南大学

任职,自 1985 年 7 月至今任教师,自 2019 年 9 月至今任经济学院名誉院长、河

南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耿先生自 2019 年 1 月至今任宇通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5 月至今任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河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中共河南省委咨询组研究员、河南省政府专家咨询委

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耿先生曾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

原发展研究院院长,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
    截至本公告日期,耿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

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监事的

任职要求,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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