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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73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朱保义先生、王岳能先生、高秀炳先生、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曲艺女
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副董事
长王岳能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先生,副总经理刘成浩先生,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相佳媛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曲艺女士(以下合称“增
持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
不设置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其中,朱保义先生以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538,8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30,028,380.57 元;
王岳能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0,0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91,640 元;高秀炳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6,800 股,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1,003,383.80 元;刘成浩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2,0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6,869.60 元;相佳媛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115,6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4,474.56 元;曲艺女士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 116,2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1,998.46 元;本次增持计
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副董事长王岳能先生,董
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先生,副总经理刘成浩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
师相佳媛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曲艺女士。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故拟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元)       (万元)
   1        朱保义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5,000
   2        王岳能             副董事长             100            200
   3        高秀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            200
   4        刘成浩             副总经理             100            200
   5        相佳媛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00            200
   6         曲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            200
                     合计                          3,500          6,000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
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在上述实施期
限内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
               9、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
          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届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占公司总股                                          占公司总股
                                   本剔除回购   已增持数量   已增持金额                本剔除回购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专用账户股     (股)       (元)                  专用账户股
                       (股)                                              (股)
                                     份后比例                                            份后比例
                                       (%)                                               (%)
         董事长、总
朱保义               52,658,293    6.1010%       3,538,800   30,028,380.57 56,197,093    6.5110%
             经理
王岳能     副董事长   1,539,370    0.1784%        110,000    1,091,640.00    1,649,370   0.1911%
         董事、副总
高秀炳   经理、财务    542,050     0.0628%        116,800    1,003,383.80     658,850    0.0763%
             总监
刘成浩     副总经理       -            -          102,000    1,006,869.60     102,000    0.0118%
         副总经理、
相佳媛                  10,000     0.0012%        115,600    1,004,474.56     125,600    0.0146%
           总工程师
         副总经理、
曲艺                      -            -          116,200    1,001,998.46     116,200    0.0135%
         董事会秘书
               注: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