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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城医药: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2-28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8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柯瑞”)提供担保不超过2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2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为金城柯瑞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
万元整(大写:贰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使用担保
             经审议的                                              剩余可用
 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额度(含本
             担保额度                                                额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次)
 金城柯瑞   20,000万元      7,700万元   9,400万元    9,700万元    10,3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
    2、住所: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东张村
    3、法定代表人:韩振友
    4、注册资本:61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有效期限以许
可证为准);醋酸钠、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三乙酯、亚硫酸铵、化学药品原料药、
医药中间体(以上七项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监
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核准的范围内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731631199
    8、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 年末总资产   2022 年末净资产   2022 年营业收入   2022 年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472,739,005.11     218,464,332.5    366,273,726.76    46,111,936.77      53.79%

  2023 年 9 月末    2023 年 9 月末    2023 年 1-9 月   2023 年 1-9 月
                                                                        资产负债率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470,589,650.99    229,632,434.04    258,108,161.27    30,712,590.81      51.20%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1)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
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
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
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
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金额: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亿元,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4,703.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1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39%。公司及子公
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