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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长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4-12-10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10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27 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
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 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
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
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在公司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
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
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
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