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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水源: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T22024-12-23  

 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4-064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

                         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终审判决。

     2.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该诉讼事项后续执行情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金
 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钟盛、宋颖标关
 于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生环境”)股权转让纠纷二案
 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已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受
 理本次诉讼。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股权转让诉讼一案〔案号(2024)豫 9001 民
 初 8116 号〕,2024 年 11 月 27 日一审第一次开庭审理,2024 年 12 月 12 日一审第
 二次开庭审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关于公司与钟盛、宋颖标业绩补偿诉
 讼一案〔案号(2024)豫 9001 民初 8115 号〕,公司于近日收到终审判决。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收到<民事判决
 书>暨子公司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关于子公司同生环境
 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058、2024-06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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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收到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豫 96 民终
1052 号〕,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
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7954.93 元,由钟盛、宋颖标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
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判决为公司与同生环境原股东业绩补偿诉讼案件的终审判决,后续执行情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金
额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4)豫 96 民终 1052 号〕。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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