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5-27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0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554,51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64%,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联
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2411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
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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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泉州圣元”)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交银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将其一批自有设备
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交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
为人民币 7,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60 个月。同时,为保障前述《融资
租赁合同》得到切实履行,泉州圣元与交银租赁签订了《保证金协议》,
由泉州圣元向交银租赁交纳租赁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350 万元(不计
息),用于保证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回租)项下的全部义务及承担
因该合同所有条款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同日,公司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交银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名称: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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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杏莲村工业区 17 号
4.法定代表人:何加焰
5.注册资本:18,79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污水综合处理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持有泉州圣元 100%股权。泉州圣元系公司全资
孙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954.41 97,765.00
负债总额 74,875.14 74,794.35
其中:
银行贷款总 51,810.00 49,360.00
额
流动负债总
22,096.44 21,438.79
额
净资产 22,079.26 22,970.64
2023 年度 2024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82.68 4,561.82
利润总额 1,893.84 948.53
净利润 1,969.51 866.81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物: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项目所属
的垃圾发电相关设备;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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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属状态:泉州圣元保证在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
租赁物件享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回租)主要内容
1、出租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泉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物购买价款总额即租赁本金:人民币 7000 万元整;
5、租赁期限:60 个月(约)。
6、租金计算及支付方式;租金 3 个月支付一期,共 20 期
(二)公司与交银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主债权:债权人与泉州圣元之间签署的编号为交银金租字
【20240088-1】号的《融资租赁合同》(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与
债权人形成的债务。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
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
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
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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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
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
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
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
满后三年。
六、董事会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554,51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8.64%;公
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43,026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8.13%。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
担保。
八、备查文件
(一)泉州圣元与交银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交银金租字【20240088-1】号);
(二)泉州圣元与交银租赁签订的《保证金协议》(合同编号:
交银金租金字【2024008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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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与交银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交银金
租保字【20240088-1】号);
(四)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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