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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鑫宏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宏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7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27.47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3,320.18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49,736.9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291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募集资金拟    11 月 30 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投资额      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制
                            26,300.00         26,300.00       19,291.21     73.35%
造中心项目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
                            13,300.00         13,300.00        6,916.65     52.00%
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44,600.00         44,600.00       31,207.86     69.97%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人民币 25,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产基地(一
期)建设项目”。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一期)”。

    2024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48.68 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年
                                                    募集资金拟     11 月 30 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进度
                                                      投资额       集资金累计投
                                                                      入金额
 新能源特种线缆智能化生
                                    32,187.00         25,000.00        13,152.28        52.61%
 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新一代特种线缆建设项目
                                    51,438.00         30,000.00        15,460.01        51.53%
 (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1,648.68         51,648.68        51,648.68       100.00%
            合计                135,273.68           106,648.68        80,260.96        75.26%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
   1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3 月
          建设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受到外部
环境、行业内整体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地位等因素,
预计上述项目无法在原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
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
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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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根据募
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特种线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
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规划。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
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鑫宏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魏思露               陈   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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