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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景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
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董事 5 人,由全体董事推选董事欧阳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欧阳华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

    战略委员会:欧阳华(主任委员)、林山驰、杨英。
    审计委员会:李敏才(主任委员)、杨英、欧阳华。
    提名委员会:杨英(主任委员)、李敏才、林山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敏才(主任委员)、杨英、许驰。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3.0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林山驰
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许驰、
陈志雄、吴贤飞、吴淼、夏明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聘任夏明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铁舰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铁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为:基本薪酬综合
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
水平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结算;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
标及实际实施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结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山驰、许驰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睿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杨睿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
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