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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2024-04-30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册及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00                                                            √
           预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8.00                                                            √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或津贴)及拟定2024年薪
  9.00                                                            √
           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
  10.00                                                           √
           案
  11.00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12.00                                                           √
           金管理的议案
    (二)审议与披露情况
    1、除上述提案外,公司2023年在任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
况的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议案8.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以上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3、提案1.00、3.00、4.00、5.00、6.00、7.00、8.00、11.00、12.00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9.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案2.00、
3.00、4.00、6.00、7.00、8.00、11.00、12.00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提案10.00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和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
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8日
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人:陈铭
    联系电话:0572-5321899
    传真号码:0572-5321568
    联系电子邮箱:chenming@extek.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五)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99”,投票简称为“英特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
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浙江英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
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
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投票指示:

                                                    备注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2.00                                                  √
         案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6.00                                                  √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
8.00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或津贴)及拟定
9.00                                                  √
         2024年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拟定2024年薪酬
10.00                                                 √
         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11.00                                                 √
         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12.00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说明:

                                     2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
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