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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黄山谷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2024-12-20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
引》(2023 年),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谷捷”、“发行人”或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52 倍,本次发行
价格 27.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1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4.52 倍,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 31.80 倍(截
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
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中证协发〔2023〕18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
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1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
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主承销商)”或“国元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7.50 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
日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
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
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
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2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
资,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2024 年 12 月 20 日(T-1 日)披露的《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
发行的重大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
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
指引》(2023 年),黄山谷捷所属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52 倍(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27.5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14 倍,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4.52 倍,低于招股说明
书中所选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
术平均静态市盈率 31.80 倍(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但仍存在未来
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2,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
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0,201.19 万元。若本次
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27.50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2,000 万股计算,发行人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6,871.55 万元(不含增值
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128.45 万元,低于前述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总



                                       3
额。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
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
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黄山谷捷首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558 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黄山谷捷”,
股票代码为“30158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根据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
司所处行业为“C36 汽车制造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 2,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0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25.00%,其中网上发行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价格为 27.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1.3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
    (3)13.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24.52 倍(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
条件,发行人符合上市标准为“2.1.2(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
不低于 1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104198 号),发
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 9,671.78 万元和 14,529.21 万元,合计 24,201.00 万元,不低于 1 亿
元,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9:15-11:30、
13:00-15:00。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
限且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
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
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
外)。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
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


                                         5
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
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
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
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的市
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
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
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
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
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
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
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
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简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
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
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网址 www.zqrb.cn; 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
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
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
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 )、中国日报网
(www.chinadaily.com.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留意。




                                              7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谷捷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
商)、主承销商、   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
                   指本次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本次发行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
网上发行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2,000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行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
                   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
                   者,并且符合《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投资者
                   [2018]279 号)的规定。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
                   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T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指《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公告
                   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7.5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8
    1、10.4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1.3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3.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1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
(2023 年),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6 汽车制造业”。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
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4.52 倍;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25.72 倍。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
盈率为 15.14 倍,低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6 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4.52 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扣非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18.11 倍,低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6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5.72 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盈率变化态势
    截止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C36 行业各阶段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平均滚
动市盈率如下: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
   行业名称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平均静态市盈率




                                          9
        C36 汽车制造业        24.52            23.53            21.42             22.09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月       最近三个月       最近六个月         最近一年
            行业名称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平均滚动市盈率

        C36 汽车制造业        25.72            24.19            21.62             21.25

            注:数据来源: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近一年以来,“C36 汽车制造业”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较为平稳。
            本次发行价格 27.50 元/股对应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
       后市盈率为 15.14 倍,低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4.52 倍;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
       个季度(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
       盈率为 18.11 倍,低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
       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25.72 倍。本次发行定价处于合理水平。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发行人与招股说明书中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2024 年 12 月 18 日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2023 年静态市盈率    滚动市盈率(倍)
                      (含当日)前 20 个                           (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交易日均价(元/
                                          (元/股) (元/股)
                              股)                             扣非前    扣非后    扣非前    扣非后
301119.SZ    正强股份        28.14           0.93     0.92     30.20     30.44     33.47     34.33
603809.SH    豪能股份        12.23           0.28     0.26     43.10     46.76     28.44     29.11
300695.SZ    兆丰股份        46.61           2.59     2.56     18.00     18.19     22.54     21.34
                      算术平均市盈率                           30.43     31.80     28.15     28.26
     黄山谷捷                   -             1.97     1.82    13.99   15.14       15.90     18.11
           数据来源:iFinD,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可比公司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
       母净利润÷2024 年 12 月 18 日总股本);
           注 3:黄山谷捷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发行价÷(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
       发行后总股本);
           注 4:可比公司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过去四个季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 年 12 月 18 日总股本);
            (1)与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


                                                  10
     盈率为 15.14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
     盈率 31.80 倍(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2)与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9 月)扣非
     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 18.11 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扣非后归
     母净利润的算术平均滚动市盈率 28.26 倍(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综上,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摊薄后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皆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截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3、发行人与招股说明书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劣势比较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车规级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尚
     无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和产品的 A 股上市公司,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健策精密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泰瓦工业株式会社、德纳股份有限公司亦未公开披露该板块业务
     和财务数据。因此,发行人结合所处行业、主营业务情况,按照以下标准选取相似
     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从事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的 A 股上市公司,且主要产品
     为金属结构件、主要原材料为大宗金属商品。
         按照上述标准,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包括正强股份、豪能股份、兆
     丰股份。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专注于新能源领域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比较如下:
序   公司
                    主营业务和产品             市场地位               研发技术实力情况
号   名称
                                       正强股份在十字轴万向节总   正强股份在车加工、热处理
            主要从事汽车十字轴万向节   成和节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   和磨加工等核心工艺流程方
            总成、节叉及其相关零部件   产品开发经验和技术创新能   面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通
     正强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   力,形成了技术研发优势,   过对核心工艺流程的持续技
1
     股份   产品为十字轴万向节总成、   并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术创新及技术改进,实现在
            节叉和十字轴,同时应用在   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十字轴   线监测、“一件流”模式的
            传统燃油车企和新能源车企   万向节总成和节叉生产企     精益化生产,在提高产品生
                                       业。在该领域内形成了一定   产效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



                                              11
序   公司
                 主营业务和产品                市场地位                研发技术实力情况
号   名称
                                       的竞争优势,在所属的行业    了产品的品质、精度以及性
                                       中占据重要位置              能。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正强股份及子公司拥有发明
                                                                   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40
                                                                   项
            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包括同
            步器和差速器两大总成系
                                       豪能股份凭借多年积累的综    豪能股份已建成一支具有丰
            统,产品主要包括同步器齿
                                       合竞争优势,已在整车厂和    富经验的技术研发团队,在
            环(铜质同步环、冲压钢
                                       主机厂中确立了良好的品牌    原材料铜合金制造、模具设
            环、精锻钢环、中间环)、
     豪能                              形象,并发展成为国内少数    计制造、精密锻造、高精度
2           齿毂、齿套、结合齿、同步
     股份                              能同时为欧系、美系、日系    切削加工、热处理、喷钼处
            器总成、行星齿轮、半轴齿
                                       及国内自主品牌配套的零部    理、摩擦材料粘附技术等全
            轮、差速器壳体和差速器总
                                       件供应商,始终保持行业竞    工艺过程都拥有自身核心技
            成等,同时应用于燃油汽车
                                       争优势地位                  术
            和新能源汽车。此外,豪能
            股份还涉足航空零部件业务
                                       兆丰股份作为专业生产汽车
                                       轮毂轴承单元的零部件制造
            兆丰股份是一家专业生产汽
                                       商,深耕主业二十余年,在
            车轮毂轴承单元及底盘系统                               兆丰股份具备新技术研究、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领 域积累
            相关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新产品开发、试制、检测、
                                       了丰富的研发制造经验和市
            主营业务涵盖各类汽车轮毂                               试验全流程的设计和验证能
                                       场、供应链资源。兆丰股份
     兆丰   轴承单元、分离轴承等汽车                               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完整的
3                                      凭借着在技术研发、智能制
     股份   轴承,以及商用车底盘系统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的解决方
                                       造、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
            零部件和新能源电动车桥的                               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兆
                                       方面的优势,成为国内少数
            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同                               丰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维持的
                                       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并能提供
            时应用在传统燃油车企和新                               有效专利共计100余项
                                       专业技术解决方案,规模生
            能源车企
                                       产全系列轮毂轴承单元的企
                                       业之一
                                                                   发行人形成了包括大尺寸铜
                                                                   针式基板冷锻一体成型技
                                                                   术、冷精锻模具设计开发技
                                                                   术、冷精锻模具生产制造技
                                                                   术、针式基板冷锻高净成形
             专业从事功率半导体模块散  公司是车规级功率半导体模
                                                                   技术等14项核心技术,主要
     发行 热基板研发、生产和销售,     块散热基板行业的领先企
4                                                                  核心技术贯穿于产品生产的
     人      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  业,技术实力与市场份额均
                                                                   各个环节,已在生产工艺中
             等领域                    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形成了较为成熟、稳定的应
                                                                   用。截至本方案出具日,公
                                                                   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4项,其
                                                                   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
                                                                   专利14项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公开披露资料,下同。
        如上表,发行人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较


                                              12
     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专注于新能源领域。发行人核心产品铜针
     式散热基板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用功率半导体模块的
     重要组成部件;同时,公司产品在新能源发电、储能等新能源领域亦有广泛应用前
     景。

          (2)发行人下游客户群体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功率半导体厂商,行业壁垒较
     高
序    公司
                   下游客户群体             细分领域行业壁垒               竞争情况
号    名称
             主要为传统汽车零部件厂商
                                                                   国内竞争对手:万向钱潮股
             或整车厂,如博世华域转向
                                                                   份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万
      正强   系统有限公司、德纳股份有
1                                                                  向节有限公司;
      股份   限公司、江苏南阳耐斯摩汽
                                                                   国外竞争对手:吉明美
             车配件有限公司、四川绵阳
                                                                   (GMB),总部位于日本
             三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国内竞争对手:武汉协和齿
             主要为传统汽车零部件厂商                              环有限公司、常州光洋轴承
                                        作为汽车零部件厂商,行业
      豪能   或整车厂,如大众、一汽、                              股份有限公司;
2                                       壁垒较为接近,主要包括客
      股份   比亚迪、吉利汽车、博格华                              国外竞争对手:代傲同步技
                                        户认证壁垒、技术工艺壁
             纳、麦格纳等                                          术制造(无锡)有限公司
                                        垒、规模壁垒等
                                                                   (德资企业)
                                                                   国内竞争对手:万向钱潮股
                                                                   份有限公司、瓦房店轴承集
             主要为传统汽车零部件厂商
                                                                   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新火
      兆丰   或整车厂,如比亚迪、长安
3                                                                  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
                                                                   国外竞争对手:瑞典斯凯
             等
                                                                   孚、美国 TIMKEN、德国
                                                                   FAG
                                        与可比公司接近,主要包括
                                        客户认证壁垒、技术工艺壁   发行人所处行业呈国际化竞
             主要为功率半导体厂商,包
                                        垒、规模壁垒等;           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包
             括英飞凌、安森美、博世、
                                        但由于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功   括日本泰瓦工业株式会社、
      发行   日立等世界知名跨国公司,
4                                       率半导体厂商,因此在客户   美国德纳股份有限公司、中
        人   同时包括斯达半导、士兰
                                        认证方面更加严格,部分客   国台湾健策精密工业股份有
             微、芯联集成等国内知名半
                                        户存在自身供应商质量评价   限公司;
             导体上市公司
                                        体系,该类资质认证或评审   国内存在新晋参与者
                                        要求高

          如上表,从下游客户群体看,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功率半导体厂商,发行人通过
     下游车规级功率模块制造商间接为新能源整车提供零部件支持,而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客户群体多为传统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



                                               13
       从细分领域行业壁垒看,发行人与可比公司较为接近,主要包括客户认证壁垒、
技术工艺壁垒、规模壁垒等,但由于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功率半导体厂商,因此在客
户认证方面更加严格,部分客户存在自身供应商质量评价体系,该类资质认证或评
审要求高。

       从竞争情况看,发行人所处行业国际化程度较高,呈国际化竞争格局,行业内
主要企业包括日本泰瓦工业株式会社、美国德纳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健策精密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亦存在新晋参与者。

       (3)发行人产品的定制化特征较高

       发行人核心产品铜针式散热基板是为解决电控功率模块散热问题而设计的散热
功能结构,属于与新能源汽车同步发展的新型汽车零部件,技术指标尚未完全标准
化、通用化。电控功率模块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结构较为复杂,各厂商封装方案均
有所区别,存在不同的技术标准,客户通常结合技术演变、应用场景与性能要求等
因素,与发行人协商确定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包括基板具体形状、针翅结构、预
弯弧度、电镀要求等方面,因此发行人铜针式散热基板产品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征。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分别涉及十字轴万向节、同步器、轮毂轴承等产
品,产品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和通用化特征,在定制化程度方面与发行人存
在一定差异。

       (4)发行人成长性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成
长性。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72.37%、106.77%,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
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平均值分
别为12.22%、15.15%,具体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2021-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名称                                                                       2023年



                                         14
                                                                                        复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0,597.60     41,741.39    42,779.47     35,410.60       8.57%
正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股份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191.21    9,614.19     8,603.89      5,118.64      37.05%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113,606.75    194,563.70   147,172.06   144,421.86      16.07%
豪能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股份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536.13     16,770.71    17,947.90     17,217.61     -1.31%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32,513.72     80,622.92    52,813.78     71,832.88       5.94%
兆丰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股份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929.15    18,177.83    14,949.26     11,273.62     26.98%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55,572.69    105,642.67    80,921.77     83,888.45     12.22%
平均值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8,552.16    14,854.24    13,833.68     11,203.29     15.15%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27,901.55     75,898.64    53,665.14     25,544.79     72.37%
发行人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221.40    14,529.21     9,671.78      3,398.34    106.77%
          的净利润

         (5)发行人盈利能力、运营效率较好

         1)毛利率指标

         名称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正强股份                32.52%            33.20%           30.25%               26.37%
       豪能股份                32.81%            29.95%           33.40%               34.54%
       兆丰股份                28.50%            34.38%           28.72%               29.70%
         平均                  31.28%            32.51%           30.79%               30.20%
       黄山谷捷                33.33%            36.26%           34.37%               28.1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8.19%、34.37%、36.26%和33.33%,主
 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良品率提升、新产品开发和规模效应显现。除2021年因
 铜价上涨过快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下跌较大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
 利率。


                                                15
    2)周转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正强股份              1.67               3.43          3.51          3.26
   豪能股份              1.75               3.16          3.88          3.94
   兆丰股份              0.73               2.13          1.64          2.38
     平均                1.38              2.91           3.01          3.19
   黄山谷捷              1.95              4.66           4.81          5.16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16、4.81、4.66 和 1.95,保
持相对稳定,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报告期各
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整体质量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次/年
  存货周转率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正强股份              1.93               3.84          3.96          4.04
   豪能股份              1.05               1.97          1.64          2.00
   兆丰股份              1.21               3.05          2.41          3.89
     平均                1.40               2.95          2.67          3.31
   黄山谷捷              3.99              10.11          8.10          7.33

    如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7.33、8.10、10.11 和 3.99,公司
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值。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
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下游功率半导体厂商生产周期排布较为紧凑,且公
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生产交付周期较短,同时公司加强存货管控
措施,各期末存货余额保持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产销两旺,持续优化工艺流程,
生产效率提高,存货周转较快,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正强股份主要从事汽车十字轴万向节总成、节叉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销售模式中存在寄售模式,销售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存货周转天数较长;
豪能股份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包括同步器和差速器两大总成系统,同时涉足航空零


                                      16
部件业务,核心产品生产工序较多、工艺复杂,同时航空零部件产品验收周期较长,
一般为 6-9 个月,因此存货周转天数较长;兆丰股份主要生产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及
底盘系统相关产品,产品生产周期一般为 2-3 个月,同时销售模式中存在寄售模式,
因此存货周转天数较长。由于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生产、销售周期方面
存在差异,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因此,发行人盈利能力、营运效率相较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备一定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营运效率。

    (6)发行人市场占有率高、行业地位较为突出,持续保持优势竞争地位

    根据测算,2021-2023年全球车规级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需求量分别为
947.98万件、1,452.05万件和1,983.16万件,发行人铜针式散热基板销量分别为
186.42万件、421.53万件和648.51万件,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19.66%、29.03%和
32.70%,呈快速增长趋势。发行人已成为车规级功率半导体模块散热基板行业的领
先企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国内外行业头部客户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核
心技术、同步研发、规模化生产等方面具备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市场占有率高、
行业地位较为突出,尽管2024年以来受国外新能源汽车市场阶段性放缓影响出现小
幅业绩下滑,但发行人在境内外客户所占销售份额并未出现明显下降,发行人优势
竞争地位并未发生改变,具体如下:

    1)发行人具有稳定的大客户优势。目前功率半导体行业集中度较高,头部企
业大多为实力雄厚的跨国集团,根据omdia数据,英飞凌、安森美、意法半导体市
场份额长期位居全球前列,三者均与发行人达成长期合作,国内外知名功率厂商博
世、日立、斯达半导、中车时代、士兰微、芯联集成亦为发行人主要客户,报告期
合作稳定;

    2)发行人具有核心技术优势。车规级功率模块散热基板,是一种成形难度高
的高精度汽车零部件,需经历多个生产流程、突破多个技术难点,技术门槛高。产
品属性、下游客户的高要求均使得散热基板供应商需要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



                                     17
新工艺,构筑核心技术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管控能力、丰富产品矩阵,这些都需要
花费较长时间的技术开发、工艺改进和经验积累才能实现,对竞争对手进入形成了
较高的行业技术工艺壁垒;

    3)发行人具有规模效应优势。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典型的规模效应型行业,只
有当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固定资产利用率提高、边际生产成本下降,才能带
来成本和生产经验上的优势。发行人是行业内生产规模较大的企业,市场占有率持
续提高,具备丰富的大批量生产经验和显著的规模效应优势。
    4、发行人业务发展前景情况
    (1)发行人2024年上半年业绩下降主要系国外新能源汽车需求出现阶段性放
缓,不会对公司产生持续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在手订单量充足

    自 2023 年下半年以来,受政治、经济、产业结构转型等多重因素影响,欧美
等地相继调整了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包括推迟或计划推迟燃油车禁售时间、降低
新能源汽车补贴、放缓汽车电动化步伐等,具体如下:

国家或                                             2023 年末及 2024 年以来
                   原主要政策
 地区                                                最新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3月,欧盟地区通过法案,
                                          2024年初,部分海外媒体报道,欧盟正在考虑
         决定2035年禁售燃油汽车,但允许
 欧盟                                     延迟燃油车禁售令的执行时间,但目前尚未正
         继续销售使用碳中和合成燃料的新
                                          式公布
         车
                                          受经济、财政预算等因素影响,2023年末,德
 德国                 同上                国取消了部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造成新能
                                          源汽车销量出现下降
         2020年11月,英国政府宣布将于     2023年9月,英国政府宣布禁售燃油车的时间
 英国
         2030年禁售燃油汽车               从原计划的2030年推迟到2035年
                                          2024年3月,拜登政府推出了最新汽车尾气排
         2021年8月,美国总统拜登签署行
                                          放标准,较最初提案,最终版本方案降低了纯
 美国    政令,设定到2030年末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销量预期,以便制造商有更多时间用
         销量占美国新车总销量50%的目标
                                          于向电动汽车转型

    如上表,尽管 2023 年末以来国外新能源汽车需求出现了阶段性放缓,但欧美
政府和车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未改变,以电动车为主要发展方向的
方针亦未发生变化,仅是在政策实施节奏上有所调整。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




                                          18
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主要方向,中长期看,全球新能源汽车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
力。

    公司主要产品为铜针式散热基板、铜平底散热基板,自 2024 年下半年以来,
受益于国内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快速增长,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在手订单量充足,
2024 年预计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                     数量              同比变化
2024年1-6月已实现销量                           252.06            -14.23%
2024年7-12月预计订单量                          440.52                22.90%
          2024年合计(预计)                      692.58                6.17%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27.86万元、9,947.19万
元、15,728.32万元和6,059.75万元,2021-202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4.21%。报
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快速增长,公司具有稳定持续的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在手订单,测算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75,990.00万元
至76,740.00万元,较2023年度同比上涨0.12%至1.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12,900.00至13,210.00万元,同比下降17.98%至16.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50.00万元至12,260.00万元,同比下降
17.75%至15.62%。2024年上半年受国外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影响,国外销量有所下
降,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下滑。2024年下半年下
游功率半导体厂商需求增加,订单量恢复增长,预计全年销量692.58万件,较上年
度增长6.17%。

    (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2,071.86万元、18,266.39万元、25,260.29
万元和6,058.46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80.69万元、-
500.48万元、-154.19万元和-62.44万元。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日平均中
间价分别为6.4515元/美元、6.7261元/美元、7.0467元/美元、7.1051元/美元,汇
率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19
    (3)行业竞争格局

    发行人所处行业呈国际化竞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日本泰瓦工业株式会
社、美国德纳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健策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人等。行
业内企业除发行人市场占有率较高以外,剩余企业市场份额分布较为分散。国际市
场方面,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分布在中国台湾、日本、美国等地区,如健策精密、
泰瓦工业同为英飞凌供应商。国内市场方面,随着车规级功率模块散热基板需求量
的快速提高,亦催生了诸多行业新晋参与者,目前该类企业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汽车
产业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等。

    由于下游功率厂商对散热基板供应商认证十分严格,且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
垒和规模壁垒,因此前述新晋参与者在短期内难以对行业竞争格局造成重大影响。
2024年以来发行人在主要客户的供应份额未发生明显下降,新晋参与者的进入未对
发行人市场地位构成较大挑战,2024年以来车规级功率模块散热基板行业竞争格局
亦未发生明显变化。

    (4)价格传导机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铜材主要为铜排,公司向主要铜排供应商采购铜排价格
采用“基准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2024年以来,铜价呈大幅上涨趋势,3月下
旬突破7万元/吨,4月突破8万元/吨,创下近10来年铜价最高纪录,处于历史最高
位。截至2024年6月末,上海有色金属网1#铜现货价格为7.76万元/吨,较2023年初
价格增长17.95%。本轮铜价上涨受美联储降息、地缘政治、供需格局发生变化等多
重因素影响。根据测算,2024年1-6月,因铜排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增加523.51万元,铜价上涨触发价格调整机制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金额为
245.45万元,铜价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综合影响为-278.06万元,对公司经营业
绩影响较小,价格传导机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5)中长期内全球新能源汽车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发行人市场空间较大

    1)国内市场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



                                    20
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得到了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国新能源汽
车行业的发展驱动力已从政策驱动型逐步转变为市场驱动型,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
策和市场驱动双重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动能强劲,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2022-2023年销量占全球比重
均超过60%。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949.5万辆,
同比增长37.87%,市场占有率达31.6%;预计2024年销量为1,150万辆;至2025年或
2026年市占率可能达到50%,有望提前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
2035年)》制定的“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的目标。

    2)国外市场

    如前所述,尽管2023年末以来国外新能源汽车需求出现了阶段性放缓,但欧美
政府和车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未改变,仅是在政策实施节奏上有所
调整,中长期看,全球新能源汽车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欧美日等主要车企新能源汽车战略发展规划如下:

   车企                                    主要战略规划
               2023年纯电动车型占奔驰总销量为11%,奔驰原计划于2030年100%销售纯电动
   奔驰        车。2024年初,奔驰宣布修改前述计划,新目标为2030年新能源汽车占集团
               总销量的50%,且仍坚定推动电动化转型
               2023年纯电动车型占总销量约15%,计划于2030年实现纯电动车型占集团总交
   宝马
               付量的50%
               2023年纯电动车型占总销量比重为8.3%,计划于2030年将纯电动车型的份额
   大众
               上升到50%
               2023年12月,通用汽车表示将根据客户需求适时调整策略,但2035年实现全
 通用汽车
               面电动化的目标保持不变
               计划到2030年,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销售占比达40%,纯
 本田汽车      电动车的年产量将达到200万辆以上;2040年计划实现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汽
               车全球销售占比100%的目标

    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2025年、2030年销量分别有望达到
2,073万辆和4,557万辆,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长期增长趋势,发行人市
场空间较大。

    (6)发行人新客户拓展顺利,同步研发项目不断开展



                                          21
    1)新客户拓展情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已覆盖国内外多个知名功率模块厂商,且根据行业形势的变化
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品质优势、规模优势,不断开拓新客户,目前进展顺利,新
客户囊括整车厂商、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提供商、零部件厂商、造车新势力、国外客
户等多类主体,且在研同步研发项目不断推进、新产品及新技术不断开发量产,公
司成长性良好。

    2)同步研发项目情况

    目前,发行人主要在研同步研发项目对应客户群体丰富,进展顺利;发行人与
原有英飞凌、博世、联合汽车电子、斯达半导、中车时代等客户持续保持紧密合作,
不断开展新项目研发;此外,发行人积极开拓新客户,与吉利旗下晶能微、麦格纳
国际、汇川技术、罗姆半导体等行业知名客户达成合作,开展样品试制;随着同步
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新产品及新技术的不断开发量产,公司将获得新的业绩增长
点,保持较好的成长性。

    (7)发行人技术储备丰富,人才团队不断壮大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功率模块散热基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已形成较
为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拥有包括大尺寸铜针式基板冷锻一体成型技术、冷精锻模
具设计开发技术、冷精锻模具生产制造技术、针式基板冷锻高净成形技术在内等
14 项核心技术,主要核心技术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已在生产工艺中形成
了较为成熟、稳定的应用。截至本方案出具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 24 项,其中
发明专利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14 项。上述核心技术与专利为公司的持续研发提供
了必要的技术支撑。

    人才团队方面,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通过多年人才培养计划,已
形成一支背景专业、理论与实践充分融合、分工协作融洽、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研
发队伍。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研发人员共 53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
为 8.91%。目前,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基本覆盖了现有主要技术研发骨干,有利于



                                      22
调动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打造更加优秀的研发团队。

    综上所述,2024年以来,受国外新能源汽车政策放缓、新能源汽车价格战向上
游传导以及铜价上涨的影响,发行人业绩收入有所下滑,但中长期内全球新能源汽
车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发行人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市场占有率高、行业
地位较为突出,与全球各大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厂商都保持长期且紧密的合作,市场
优势竞争地位未受影响;同时,发行人新客户拓展顺利,主要产品不存在市场空间
受限的风险,未来业绩不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对发行人估值结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
响。发行人具有较高的估值潜力,定价市盈率处于合理水平。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本
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 万股。本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为 27.50 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27.50 元/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计算的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5,000.00 万元,扣除本次预计发行费用 6,871.55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128.45 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24年12月19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周四


                                       23
         T-1日
                         披露《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网上路演
          周五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24年12月23日
                         网上申购配号
          周一
         T+1日
                         披露《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周二
         T+2日           披露《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24年12月25日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
          周三           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
         T+3日
    2024年12月26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包销金额
          周四
         T+4日
    2024年12月27日       披露《发行结果公告》
          周五
注:1、T 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27.50 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24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黄山谷捷”;申购代码为“30158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
板交易权限、且在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
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
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
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 2,000 万股。保荐人
(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将 2,000 万股“黄山谷捷”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
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
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
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
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
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时不得超过其
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


                                       25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
市值对 应的网 上可申 购额度 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
20,0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
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
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
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
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
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
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
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
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 T 日前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
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4 年 12 月 19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
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
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26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前
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
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9:15-11:30、13:00-
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
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
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
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
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
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
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 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
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500 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
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7
    2024 年 12 月 23 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
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
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 年 12 月 24 日(T+1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T+1 日)在《黄山谷捷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
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 年 12 月 24 日(T+1 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
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公告的
《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
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
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
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8
    2024 年 12 月 25 日(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
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
2024 年 12 月 26 日(T+3 日)15:00 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 T+3
日 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国元证券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
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
时,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
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
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即 600 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4 年 12 月 27 日(T+4 日)公告《黄山
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
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信息。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
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9
    2024 年 12 月 26 日(T+3 日)16:00 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
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
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
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
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含 70%),但未
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 年 12 月 27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
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
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恩谓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 10 号
    联系人:程家斌
    电话:0559-35568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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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51-62207156、62207157




                                        发行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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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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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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