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4—00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 通讯监事会的通知及《关于 2024 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及《关 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9 名,实际出席监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 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非关联 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一) 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 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 (二) 对全资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41 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28 亿元。 (三) 对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担保额度 7.5 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8 亿元, 1 保函担保额度 4.6 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4.6 亿元。对全资子(孙)公司和控股 子(孙)公司的担保,允许在担保额度 53.1 亿元内调剂使用,但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的子公司可以从其它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只能从负 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四) 对参股子(孙)公司总担保额度 0.46 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0.46 亿 元。 (五) 公司(含子公司)为助力产业链上下游及客户开展金融服务而承担的对外 担保责任总额不超过 34.8 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20 亿元,允许在此额度内对不 同业务调整使用担保。 (六) 公司或其子公司为销售福田汽车产品而办理商融通业务的经销商承担回购 责任:总担保额度为 185.5 亿元,最高担保余额为 76.5 亿元,允许在此额度内对不同 业务调整使用担保。 (七) 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 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 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八)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年报、中报以及月度担保进展中予以汇总、 体现或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 号)。 (二)《关于 2024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计划的议案》 1、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表决结果如下: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焦枫回避表决。监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1、同意自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2 12 月 31 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止)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59.9 亿元的担保总额,最高担保余 额不超 43.2 亿元;2、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 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 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年 报、中报以及月度担保进展中予以汇总、体现或说明。 2、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表决结果 如下: 监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雷 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1、同意自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止)为雷萨股份及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0.84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金融业务提供不超过 0.4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 2.45 亿元; 2、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 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年报、中报以及月度担 保进展中予以汇总、体现或说明。 3、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京智程运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表决结 果如下: 监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福田汽车为关联单位北 京智程运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在下述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1、同意自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担保计划经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止)为北京智程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1.1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余 额不超过 1.12 亿元;2、上述担保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担保实施时将不再 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由此担保产生的与公司相关关联方的或有关联 3 交易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3、该担保额度内发生的担保将在 年报、中报以及月度担保进展中予以汇总、体现或说明。 上述各项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拟为关联方按股比提供关联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7 号)。 (三)《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决议如下: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 司)采购车桥等产品 175,368 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陈宫博回避表决。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的关联 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 13,021 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陈宫博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与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陈宫 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 188,389 万元的交易总额 范围内调整使用。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采购发动机等产品 42,208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服务等 74 万元,合计 42,282 万元。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采购变速箱等产品,合计 87,193 万元。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 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采购车桥等产品,合计 4,297 万元。 允许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 4 司(含全资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张 泉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 133,772 万元的交易总额 范围内调整使用。 6、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 料等产品 88,199 万元;同意向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销售整车、底盘等 产品 598 万元;同意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发生租赁 25 万元,合计 88,822 万元。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纪建奕回避表决。 7、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采购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生产的车桥等产品,合计 156,138 万元。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纪建奕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等由 同一关联自然人纪建奕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 244,960 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8、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 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发动机、配件 等产品 924,457 万元;同意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促销活 动费、住宿、车联网服务等 43,888 万元;同意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发生 其他(含研究开发费等)关联交易事项 1,196 万元,合计 969,541 万元。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 969,541 万元范围 内调整使用。 9、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底盘、配件、 接受服务等,合计 615,980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销 售变速箱、发动机、配件、钢材、软件、模具等、提供服务等,合计 1,054,946 万元; 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工具及土地、厂房仓库租赁等业 务 6,517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16,096 万元,合计 1,693,539 万元。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 预计交易总额 1,693,539 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5 10、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采 购变速箱、接受服务等 225,323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 兴)有限公司提供后勤、保险服务等 314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 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公用设备租赁业务 1,432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与 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发生其他(人员派遣费等)关联交易事项 338 万元,合计 227,407 万元。允许公司在与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的 预计交易总额 227,407 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 控股子(孙)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孙)公司)采购整车、原材料、接收服务等 116,664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 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销售整车、底盘、钢材、提供服务 等 47,278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雷萨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 提供房屋、厂房租赁等业务 507 万元,合计 164,449 万元。允许公司在与雷萨股份有 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 164,449 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智程运力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智程运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整车、提 供服务等,合计 42,476 万元。允许公司在与北京智程运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预计 交易总额 42,476 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 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采购 后处理等产品 149,968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 司提供服务等 1,447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 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等 1,075 万元,合计 152,490 万元。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 152,490 万 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4、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 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 6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整车等产品,合计 312,805 万元;同意 在 2024 年内接受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服务,合计 8,460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销售整车、发动机、配件、模具等产品,合计 298,650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向北京 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合计 8,549 万元;同意 在 2024 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 合计 311 万元;同意在 2024 年内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2024 年,本公司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与 贷款利息之和不超过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1%,即不超过 60 亿元;2024 年,公司认购 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 ABS、ABN 等产品,预计认购金额 6,500 万元; 2024 年,福田供应商通过本公司(含子公司)在北京福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 商金融业务,预计发生资金往来 85,040 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焦枫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 1,320,315 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对于上述预计交易,允许公司在与同一交易对象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与关联单 位开展业务;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与 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之间进行调剂。 以上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08 号)。 (四)《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焦枫回避表决。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共收 到有效表决票 8 张。监事会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 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如下: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7 议的关联交易;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9 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