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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高速: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2024-06-04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债券代码:188451            债券简称:21 深高 01
债券代码:185300            债券简称:22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0067            债券简称:G23 深高 1
债券代码:241018            债券简称:24 深高 01
债券代码:241019            债券简称:24 深高 02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谨定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召开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度股东年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
用 A 股市场)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8 号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2023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事项
   I.会议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及批准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及批准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及批准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审议及批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5、审议及批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II.会议将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8、逐项审议及批准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向本公司董事会授予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止期间,以一批或分批形式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工
具”),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过折合人民币 150 亿元,具体条款如下:
    8.01 发行规模:根据本次一般授权所发行债券工具的待偿还余额总计不超
过折合人民币 150 亿元,其中永续类债券发行后的余额不得超过公司现有永续债
余额;
    8.0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
资者,不会以优先配售方式向现有股东发行;
    8.03 债券工具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含永续类)、短期/超短期融资
券、短期/超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债券(含永续类)、企业债、
私募债券(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权投资计划、信托投资计划等,含永
续类)或其他债券新品种等;
    8.04 发行期限:短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及短期/超短期公司债券每期期限不超
过 1 年,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证券、公司债券、企业债、私募债券等每期
期限在 1 年以上,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具体期
限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本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
定;
    8.05 发行利率:预计利率不超过发行时市场同期限同评级债券的平均利率
水平,实际利率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8.06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本公司及/或子公司补充营运资金、资本金出资、
资本开支、偿还原有债务以及新项目的资金需求等;
    8.07 上市: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
确定;
    8.08 担保: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具体担
保方式(如需)并在其权限范围内审批;
    8.09 利率、汇率锁定: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批准办理有关债券的利率、
汇率锁定交易;
    8.10 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年会召开日
止,如在前述有效期内取得债券工具管理部门对该次发行的核准/注册,则涉及
该核准/注册额度内的发行及发行完成后在相关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流通/上市
处的登记、备案、上市等手续的具体执行事项的,该等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8.11 授权安排: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5%的情况下,本公司董
事会进一步授权两名执行董事根据本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批准及办理
根据一般授权发行债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作出所有必要的安排(包括在授权范围内对发行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以及存
续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债券赎回和债券续期等事宜。

    2023 年度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
 2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
 3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            √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            √
 5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            √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
 8.00                                                                   √            √
       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8.01  发行规模                                                         √            √
 8.0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                                           √            √
 8.03  债券工具种类                                                     √            √
 8.04  发行期限                                                         √            √
 8.05  发行利率                                                         √            √
 8.06  募集资金用途                                                     √            √
 8.07  上市                                                             √            √
 8.08  担保                                                             √            √
 8.09  利率、汇率锁定                                                   √            √
 8.10  决议有效期                                                       √            √
 8.11  授权安排                                                         √            √

    (二)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 或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
制的通函,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
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
    (三) 特别决议案:第 8 项议案。
    (四)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 4、6 项议案。
   (五)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六)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A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在履行必要的登记和确认手续后,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48           深高速              2024/6/18

    H股             00548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         2024/6/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有权出席会议的 A 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股
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本公司 H 股股份将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包括首
尾两天)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H 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
记。本公司 H 股股东如要出席本次大会,必须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下午 4 时 30 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
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铺。
    (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委托人或其受托人正式以书面方式授
权。如授权书由委托人的受托人签署,授权该受托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
件必须经公证人公证。对于本公司 A 股股东,经公证人证明的授权书或其他授
权文件(如有)及填妥之授权委任书必须于本次大会指定举行时间 24 小时或以
前送交本公司,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对于本公司 H 股股东,上述文件必须于
同一时限内送交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
和中心 17M 楼,以确保上述文件有效。
    (四) 现场会议登记安排:
    1、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
    2、 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9:30-10:00,10:00 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登记。
    3、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六、 有关末期股息事宜
    董事会建议向所有股东派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末期股息每股
人民币 0.55 元(含税),惟须待股东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星期二)举行的本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年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本公司进一步提示 H 股股东:本公司 H 股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期股
息之登记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9 日(星期二);本公司将自 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 H 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期间,
本公司 H 股股份转让将不获登记。为符合收取末期股息资格,本公司 H 股股东
须将其所有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 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4 时 30
分或以前,送交本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其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铺。
   有关末期股息的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 其他事项
   (一) 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968 号汉京金融中心 46 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邵祎
        电话:(86) 755 – 8669 8056
        传真:(86) 755 – 8669 8002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以作股份转让):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铺
   (三) 大会会期预期不超过一天,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费及
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年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2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3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4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
5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7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向董事会授予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债券工
8.00
       具”)一般授权的议案:
8.01   发行规模
8.02   发行对象及股东配售安排
8.03   债券工具种类
8.04   发行期限
8.05   发行利率
8.06   募集资金用途
8.07   上市
8.08   担保
8.09   利率、汇率锁定
8.10   决议有效期
8.11   授权安排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本委托书中有关议案的内容仅属概要,有关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的公告及同日发布的相关资料。

2、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