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西长运:江西长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4-08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 1 号公
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40,8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47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晓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徐志芳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
次会议;
   3、        副总经理刘磊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隼
     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5,422,740      91.28     498,000           8.38   20,100              0.3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 签署车 辆
 1      采 购合 同暨关 联    5,422,740       91.28     498,000         8.38        20,100          0.34
        交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表决。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 1 项议案。关联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刘志坚对第 1 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海涛律师、赵巍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