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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济高发展:济高发展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4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高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4-058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

   7000 号汉峪金融商务中心 A4-4 号楼 11 层 1123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967,3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6.7765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并见证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签署相关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51,891,849 88.0009 6,824,701 11.5736                 250,800         0.42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1      关于审议全资子
       公司签署相关采
                             51,891,849 88.0009             6,824,701       11.5736    250,800     0.4255
       购合同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均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瑞、张粹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