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申通地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4-04-10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4-01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权的 1.375 亿元
(2020 年 4 月 7 日已汇至公司账户)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
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
月13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
起诉状,要求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租赁”)
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保理”)
27.5%的股权(以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1.375亿元为对价),并
由上实租赁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1日受理该案件,立诉前
调解(2024)沪0115民诉前调28301号。在诉前调解阶段,上实
租赁不接受公司诉讼请求,因调解不成,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法 院 于2024年4月8日 立 案 受 理 , 案 号 为 (2024) 沪0115民 初
35273号。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一)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 诉讼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89号
被告: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
盛路188号A-522室
二、诉讼案件事实与请求
(一)诉讼案件的事实
2017年6月15日,公司与上实保理以增资协议方式约定公司
出资1.375亿元,占股权27.5%。投资情况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
告(编号:临2017-024)。2017年6月16日,上实租赁向公司承
诺自公司通过工商变更登记成为上实保理股东之日起5年内,如
上实保理无法完成上市,则上实租赁将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保
理的全部股权。2017年9月4日,公司完成对上实保理1.375亿元
人民币的出资及工商变更工作。投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对外投
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7-052)。2020年4月7日,公司与上
实租赁签订《让与担保合同》,上实租赁将1.375亿元让与担保
款汇至公司账户,用于担保其因公司增资入股项下具体事宜。
鉴于5年到期,上实保理未能履行上市承诺,触发回购义
务。2022年8月4日,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27.5%的股权已在上海
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详见公司关于转让上实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临 2022-032)。2022年8月4日
至2023年8月3日,公司多次通过发公函、律师函等方式敦促上
实租赁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27.5%股权,但均未果。
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上实保理函件,告知因其董事长
失联导致上实保理后续经营无法正常开展。2023年8月2日,公
司决定按照《让与担保合同》约定立即实现对担保标的额1.375
亿元现金的担保权利,让与担保款性质转化为回购股权款。行
权后截至目前,1.375亿元款项仍在公司账户。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持有上实保理股权处置工作的追认和授
权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关于上实保理股权的处置
工作予以追认,并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和办理上实保理股权后
续处置工作的各项事宜和实现担保物权的各项手续。详见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19)、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其他提醒事项”。
(二)诉讼案件的请求
1、判令上实租赁立即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27.5%的股
权(以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1.375亿元为对价);
2、判令上实租赁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备案;
3、本案诉讼费由上实租赁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该案件尚未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
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