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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

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利国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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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及主要经营数据进
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2)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成员保证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
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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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发展需要,
不会对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控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会、监事
会及管理层更好的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
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
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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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行为,同意该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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