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国芳集团: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
有效地开展工作,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经
营活动相关资料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
程序、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
制度运营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真履行了
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现将 2023 年监事
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管理及业绩评价
监事会切实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对报告期内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设有三名监事。报告期内监事蒋勇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
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由王颖接任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监事会由白海源、王颖、魏莉丽组成,其中白海源任监事会主席,魏莉丽任
职工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关于《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5、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情况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
司的依法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资产处置、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
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六次董事会,参加了两次股东大会。2023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
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
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
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对外投资项目进展适时关注,督促公司加强对外投资
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年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司会议决议兰州国芳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兰州和泰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开展集团各子分公司装饰装修工
程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
(四)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业务和
财务情况,详尽分析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
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
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期内按
照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
财审 2024S00564 号),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3 年 4 日常关联交易经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预计
范围内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基于一般普通业务往来及基于普通的商
业条件或交易有关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日
常关联交易在同等类型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经营及财务方
面的影响有限,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为目前甘肃杉杉奥特莱斯保证项目运营管理的顺利开展,将公司
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就以上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金额占净资产的较低,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3 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
的行为。
(六)股份回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发布了回购股份的预
案。监事会对预案进行审议,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回购股份的实施,有
利于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
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更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形。
(八)对收购、出售资产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形发生。
(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
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
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
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
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十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能平等
地获取信息。
(十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公司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
记及保密工作,能够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情形的发生。坚决杜绝非
公开重大信息的泄露,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则,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进一步
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
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持续关注公司财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内控管理等方面的合规运行,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进一步规范和完
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发展。
以上报告请各位监事审议后提报股东大会审议。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