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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华电重工: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5-15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 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 B 座 1110 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

实际出席的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华电

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

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华电海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海上风电

工程运维技术研发、数据监控、培训、试验检验,承揽全国(除阳江

市外)海上风电运维业务。本次投资有利于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海上

风电业务规划,提升海上风电自主运维能力,补齐海上风电“设计、

工程、运维”全产业链条,增强海上风电业务综合竞争实力。与中国

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可以减少公司的资金压力,分散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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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业务投资初期风险,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与中

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华电海洋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华电(阳

江)海上风电运维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

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华电(阳江)海上风电运维有限公司,承揽阳江

区域海上风电运维业务。本次投资有利于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海上风

电业务规划,增强海上风电业务综合竞争实力。与中国华电科工集团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可以减少公司的资金压力,分散运维业务投资初

期风险,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与中国华电科工集

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华电(阳江)海上风电运维有限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黄阳华 吴培国 陆宇建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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