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兴新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金浦国调”)持有公司股份 11,999,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5.78%,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6,809,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3.28%,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90,31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50%。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苏商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金
浦国调和苏商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809,68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076,49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93%,其中:金浦国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 1.00%,减持数量不超过 2,076,494 股;苏商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93%,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1 股。上述减
持计划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根据市
场价格确定。金浦国调及苏商投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1
           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金浦国调并                                                IPO 前取得:9,230,768
购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5%以上非第                               股
                                     11,999,998       5.78%
合伙企业(有限合 一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伙)                                                          2,769,230 股
                                                              IPO 前取得:3,076,924
苏州苏商联合创
                                                              股
业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5%以下股东       4,000,001       1.93%
                                                              其他方式取得:923,077
(有限合伙)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
                                                              受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1,999,998        5.78%
                                                              理有限公司管理及控制
           (有限合伙)
第一组     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
                                                              受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4,000,001        1.93%
                                                              理有限公司管理及控制
           伙)
                    合计            15,999,999        7.71% —


                                             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合理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持比例                                         价格      来源         原因
                (股)
                                                                          区间
上海金浦国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2/9 ~   按市   IPO 前取得及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调并购股权    2,076,494    1%                              2025/3/8       场价   通 过 公 司    金安排
                                      过:2,076,494 股
投资基金合    股                                                          格     2023 年度利

伙企业(有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润分配方案

限合伙)                              过:2,076,494 股                           中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取得

苏州苏商联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12/9 ~   按市   IPO 前取得及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合创业投资    4,000,001    1.93%                           2025/3/8       场价   通 过 公 司    金安排
                                      过:2,076,494 股
合伙企业      股                                                          格     2023 年度利

(有限合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润分配方案

伙)                                  过:4,000,001 股                           中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

                                                                                 本取得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其中,金浦国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00%,减持数量
           不超过 2,076,494 股,苏商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93%,减持数量不超过 4,000,001 股。金浦国调及苏商投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3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公司部分股
东、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金浦国调、苏商投
资承诺如下:
   1、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
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
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
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
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
为止。
   5、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
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上海金浦基于对恒兴新材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发展价值的认可,承诺将
直接持有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延长 6 个月,延长后的
股份限售截止日为 2025 年 3 月 24 日。
   自愿延长限售期的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 5,190,310 股,占恒兴新材股份总数
的 2.5%,上海金浦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恒


                                        4
兴新材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上海金浦所持恒兴新材的上述股份
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
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3、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
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
   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
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
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
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
为止。
   5、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
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
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
形。



                                       5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金浦国调、苏商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
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
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6